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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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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镇平县司法局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文件的规定,积极执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指令,紧密围绕核心任务,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报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这些关键领域的信息不断得到完善。我们致力于拓宽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一)主动公开。我局遵循国家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原则和既定计划,专注于核心任务和关键领域,积极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以及结果的全方位透明化。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77条,规范性文件0条,公示公告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务信息管理。我们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发布信息前,我们认真填写《镇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确保所有拟公开政务信息都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才予以发布,严格控制公开内容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镇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网页是我局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通过本局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浏览我局的信息公开目录、工作动态以及公示公告等信息,并且可以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此外,我们还通过镇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司法行政的重要活动和项目进展等资讯。

(五)监督保障。我们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管理职责,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通过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024年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尚不全面,格式亦缺乏规范性,而动态信息的质量迫切需要提高。此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有待加强,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的信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制定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包括加强信息内容的审核与筛选,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我们将对信息公开的格式进行统一规范,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用性。此外,我们还将加大对动态信息质量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信息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以提升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2. 政务信息平台的建设进度滞后,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例如,可以采用图片、图表、漫画、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公众关注的信息内容发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其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加强信息内容的审核与筛选,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我们将对信息公开的格式进行统一规范,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用性。此外,我们还将加大对动态信息质量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信息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以提升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第三,强化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广泛搜集最新动态信息,确保内容的实时更新。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定期举办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