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镇环审〔2024〕30号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
关于镇平县永兴酒厂年产30t黄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镇平县永兴酒厂:
你单位(91411324L084780874)上报的由南阳市益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镇平县永兴酒厂年产30t黄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镇平县永兴酒厂年产30t黄酒建设项目位于南阳市镇平县城郊乡玉神路北段李殿营村,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管控及绩效分级要求。原料糯米、酒谷和酒曲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预处理车间密闭,加强管理;加强发酵废气,酒糟废气,压滤、煎酒、储存、勾兑、灭菌、灌装等过程废气无组织废气管理,设置“三防措施”,喷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管理,使污水处理站处理良好的运作状态,且严格控制污泥在厂区的存放时间,及时清运,加大厂区绿化面积、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要求;《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及其修改单表 2 间接排放标准及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镇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赵河。
3、噪声。半自动灌装机、半自动洗瓶机、空气搅拌泵、压滤机等生产设备选择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压滤工序的废酒糟收集到酒糟暂存池,定期外售给养畜农户用作饲料,原料拆包及产品包装、酒瓶清洗、灌装过程产生的废酒瓶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过滤的废硅藻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暂存于污泥间,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要求。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