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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晁陂镇行政调解事项清单
来源: 时间: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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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序号行政调解事项依据具体条款和内容类型
晁陂镇1社会安全事件
矛盾纠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法律
晁陂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法律
晁陂镇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权权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法律
晁陂镇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权益
纠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等方面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协调,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
晁陂镇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纠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七条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
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