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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11日拟对南阳耀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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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11日拟对南阳耀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8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阳耀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碎石项目

南阳市镇平县彭营镇郑庄南(S231北侧)

南阳耀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正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阳耀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在南阳市镇平县彭营镇郑庄南(S231北侧)建设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项目占地约12200m2(折合约18.3亩),建设生产车间及办公用房等约3810m2,购置一套水泥稳定碎石搅拌设备,建成投产后可年产水泥稳定碎石30万吨。

1)废气:配料、搅拌工序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各工序配套的覆膜袋式除尘器分别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补充说明》中的“水泥行业”绩效引领性指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要求;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配料、搅拌工序未被收集粉尘及原料装卸粉尘采取车间密闭、输送带密闭、车间安装喷雾抑尘等措施。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成品运输车辆及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先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再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对室外的水泵、风机等采取基础减震、降噪消声等措施。项目夜间不生产,营运期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尘灰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机分离砂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分类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总量:本项目不设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颗粒物排放量为1.3719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3375t/a、无组织排放量为1.0344t/a)。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应实行双倍替代,替代量为:颗粒物2.7438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