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县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谱写新时代镇平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了贡献。
一、综合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机构)363所,教育人口18.19万人,其中,在校生16.87万人,教职工1.32万人。
二、学前教育
全县共有幼儿园169所,其中普惠性幼儿园160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4.67%。在园幼儿24009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23158人,普惠性幼儿覆盖率94.46%。
幼儿园教职工2202人,其中,园长148人;专任教师1606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1348人,占总数的83.94%。幼儿园占地603.95亩,校舍建筑面积22.78万平方米,图书19.82万册,固定资产中玩教具资产值5789.27万元。
三、义务教育
全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5所,在校生118962万人。教职工9529人,承担专任教师9241人。
小学146所,另有不计校数小学教学点203所。在校生74972人(其中小学教学点7576人),预计毕业生14462人(其中小学教学点438人)。承担小学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5582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8.93%,生师比13.43:1。
普通初中39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在校生43990人,预计毕业生14139人。承担初中教学任务专任教师3659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9%,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85.35%,生师比12.02:1。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56682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7.65%。其中,小学寄宿生17572人,占小学在校生人数的23.43%,初中寄宿生39110人,占初中在校生人数的88.90%。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在校生1552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3%,小学随迁子女在校生1234人,初中随迁子女在校生318人,随迁子女入公办学校就读比例96.20%。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1042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196人。农村留守儿童15491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3.17%,农村留守儿童小学9750人,农村留守儿童初中5921人,
全县小学和初中学校占地分别为3361.77亩和2048.79亩,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81.61万平方米和54.58万平方米,图书分别为202.99万册和175.2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5279.9万元和4634.71万元。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7所,另有不计校数其他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生25718人。
普通高中5所,在校生19190人,预计毕业生6470人。承担普通高中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1420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6%,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所占总数的5.07%,生师比13.51:1。普通高中学校占地1215.44亩,校舍建筑面积31.86万平方米。图书25.1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1454.96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生6528人。专任教师408人。中等职业学校产权(下同)占地334.40亩,校舍建筑面积9.14万平方米,图书6.4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3520.89万元。
五、特殊教育
全县特殊教育学校1所,残疾儿童毕业人数20人,招收残疾儿童30人,在校残疾儿童531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473人)。专任教师62人。特殊教育学校占地10.27亩,校舍建筑面积0.26万平方米,图书0.4万册。
六、民办教育
全县基础教育民办学校145所,在校生总数26803人,专任教师2182人。民办幼儿园125所,在园幼儿12999人;民办小学16所,在校生8402人;民办普通初中2所,在校生2758人;民办普通高中2所,在校生26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