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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若干措施
来源: 时间: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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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 〕71号)文件要求,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激活发展新动力,经研究出台以下措施:

(一)、开通“个转企”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改革 “个转企”程序, 由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公司改革为直接变更登记。实施“先照后证”,同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为其办理税费减免、财政奖补、资产过户、权证变更等事宜提供证明;

(二)、放宽“个转企”名称登记限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情况下转型企业可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

(三)、放宽住所 (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注册登记;

(四)、将原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信息与升级后企业档案合并保存管理,保留主体资格的延续性;

(五)、简化“个转企”行政审批手续,原个体工商户涉及保留许可经营项目的,“个转企”后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许可经营项目不变的,登记机关先行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后,企业凭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向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六)、压缩审批时限。全流程审批时间为1个工作日

(七)、对信用等级较好的“个转企”企业,积极向金融部门推送数据,做好融资的对接,帮助企业扩大经营,提高企业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