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3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镇平恒诚混凝土有限公司环保型湿拌砂浆及商砼生产线项目 | 镇平县遮山镇夏庄村 | 镇平恒诚混凝土有限公司 | 河南正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约26.675亩,建设生产车间、搅拌楼及生活办公用房约6000m2,购置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混凝土搅拌设备及水泥稳定砂搅拌设备等,建成投产后年产湿拌砂浆3万m3、商品混凝土10万m3、水泥稳定砂5万m3。 | (1)废气:①骨料加工破碎、筛分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湿拌砂浆、混凝土线及水泥稳定砂线配料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湿拌砂浆、混凝土线及水泥稳定砂线搅拌工序粉尘经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④筒仓粉尘经配套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废气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商砼(沥青)搅拌站A级指标”要求。 (2)废水: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肥利用。②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③洗砂废水、产品运输车辆及搅拌设备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3)噪声:采用低噪声的设备、车间内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定期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运建材厂综合利用。 (5)总量:本次项目不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颗粒物1.30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