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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来源: 时间: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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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镇平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目标。“十四五”时期(2021—2025),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最终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使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统一安排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镇平县环保局在总结经验、调查研究、分析形势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特编制了《镇平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本规划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镇平县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实施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进行编制,主要阐明规划期内镇平县政府生态环境方面的战略意图、工作重点和政策取向,是今后五年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政府履行生态环保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全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促进绿色发展、建设大美镇平宏伟蓝图,是促进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行动纲领。 

 

     

1、“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5

   1.1指导思想和规划思路·········································5

1.2总体目标························································5

1.3具体指标························································6

1.4镇平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表·················6

  1.5规划年限························································7

2 “十”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7

  2.1环境质量状况··················································7

2.2存在的主要问题···············································8

3、“十”时期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8

  3.1污染减排潜力不足············································8

  3.2农村生态环境问题············································8

  3.3环保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9

  3.4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较大································9

  3.5环保基础设施处理能力有待提升··························9

4“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9

4.1大气污染防治··················································9

4.1.1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9

4.1.2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10

4.1.3加强柴油货车治理····································10

4.1.4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能力·····················10

4.1.5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11

4.2水环境护······················································11

4.2.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11

4.2.2污染减排················································12

4.2.3水资源保障·············································12

4.2.4水生态保护修复·······································13

4.2.5水环境风险防控·······································13

4.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3

4.3.1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3

4.3.2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13

4.3.3规范企业拆除活动····································14

4.3.4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14

4.3.5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活动监管························14

4.3.6防治农业面源污染····································14

4.3.7加强生活污染控制····································15

4.4土壤污染防治················································15

4.4.1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15

4.4.2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16

4.4.3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16

4.4.4实施污染地块信息共享、联动监管···············16

4.4.5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管理···············16

4.4.6环境管理能力建设····································16

5、“十期间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表·················17

6、实施环保规划的保障措施····································23

6.1建立和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3

6.2强化环境法制建设,提高环境统一监管能力·········24

6.3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25

6.4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环保投入························25

6.5加大环保系统自身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25

 

 

 

 

 

 

 

 

 

1、“十四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1指导思想和规划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以严格监管、强化督察、奖优罚劣为抓手,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实现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抓紧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如花似玉大美镇平新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1.2总体目标

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县城城区和16个建制镇镇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全县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1.3具体指标

2025年,县建成区全县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力争达到100%,消灭劣Ⅴ类水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不超过80微克/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上,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在2020年基础上削减10%;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1.4镇平县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备注

生态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市控赵河田寨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环境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270

 

 

PM2.5(微克/立方米)

41

 

 

PM10(微克/立方米)

73

 

 

土壤环境质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100

 

生态环境

森林覆盖率(%)

35.04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202

 

 

污染物排放总量

水环境污染物

COD年排放量

3800.2772

 

 

 

氨氮年排放量

389.3075

 

 

大气环境污染物

SO2年排放量

1384.7152

 

 

氮氧化物年排放量

809.5104

 

 

环境污染治理

危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一般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5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年限:2021年-2025年。

2、“十”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

     2、1环境质量现状

“十三五”期间,在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县环保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围绕全环境保护“十”规划中明确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全面实施了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大气指标PM2.5年均浓度达到4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70微克/立方米以下饮用水源赵湾水库水质达标率100%,赵河田寨出境水断面达到三类水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已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覆盖。

2.2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期间在环境保护工作上虽然采取了不少措施,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呼声相比,仍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重经济效益、轻环保投入和污染治理,偷排、漏排、超标排放还时有发生;二是总量减排和我县经济发展矛盾比较突出。按照环保规定,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总量替代”原则,即新建项目排放多少污染物总量,必须等量或双倍污染物总量替代,否则,该项目将不予审批我县目前经济发展正处于上升期,新建项目较多,而我县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三是由于我县水环境容量较小,赵河田寨出境水达标率达到100%还面临不小压力四是畜禽养殖等乡村面源污染突出、挥发性有机物、臭氧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无法得到处理、农村面源、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问题日益显现;五是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导致的生态破环问题突出;六是生态空间不断被侵占,水源涵养保护不足、生态多样性尚未得到有效保护;七环境执法、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3、“十四五”时期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3.1污染减排潜力不足。在今后五年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县将强力实施工业立县战略,打造工业主导型经济格局,工业经济增长仍将长期建立在能源资源消耗增长的基础上,全县企业“小、散、乱”情况比较突出,治污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大。

3.2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我县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低,农业生产过分依赖化肥、农药,施用方式粗放,有机农产品很少。短期内面源污染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水体和土壤污染将进一步加剧,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

3.3环保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发展经济的同时资源大量消耗及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矛盾,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和高新技术缺乏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可持续发展观念淡薄,对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危害甚大。

3.4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难度较大。我县巨大的资源开采量加剧生态环境的破坏,大量的废弃石材等非传统废弃物的急剧增加,也将进一步污染着生态环境,这些都使我县的生态环境的破坏范围进一步加大,使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难度进一步加大。

3.5环保基础设施处理能力有待提升。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园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建城区和建设用地的迅速扩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产生量增速较快,大部分乡镇没有规范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4、“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

4.1大气污染防治

4.1.1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完成制药、农药、煤化工(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橡胶制品等化工企业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

4.1.2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4.1.3加强柴油货车治理

以柴油货车治理为重点,强化机动车监管整治,开展柴油机清洁行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提升机动车污染治理水平。

4.1.4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能力

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强化统一应急联动细化应急减排措施,提高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焦化、有色、矿山、化工、建材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完成厂区安装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影响天气干预措施应用。

4.1.5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基本淘汰县城建成区内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中,重点区域全域基本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且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确需保留的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实现超低排放。重点区域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改造升级无望的污染企业,依法依规停产限产、关停退出。全县原则上不再办理使用登记和审批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4.2水环境保护

4.2.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要逐步完善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建全日常监管机制。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2025年要全部完成全县245家饮用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监管。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环境风险防控。

4.2.2污染减排

4.2.2.1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以及石佛寺镇实现管网全覆盖;县城规划区内新建城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

4.2.2.2工业污染防治  推进产业集聚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淘汰涉水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

4.2.2.3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足够的消纳地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25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上。

4.2.3水资源保障

      4.2.3.1水资源优化调度实施水系连通工程等 拟引赵湾水库水补给城区。

4.2.3.2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到2025年,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中水回用,用于三里河、护城河等城区内河及城区公厕、热电厂供水所需中水储存设施

4.2.4水生态保护修复

4.2.4.1湿地恢复与建设,在赵河、淇河规划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河道水质,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4.2.4.2河湖生态恢复, 制定赵河、淇河生态修复方案,计划2021年开始对赵河、淇河进行生态修复,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

4.2.5、水环境风险防控

计划2021年起在赵河田寨断面上游3公里范围内建设人工湿地、实现上游突发污染的应急拦蓄与旁通处理。

4.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4.3.1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

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3.2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要自行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每年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至少开展1次监测,开展1次重点监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非正常运行情况。

4.3.3规范企业拆除活动。重点行业企业在拆除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的技术规定,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环保、工业部门备案;在拆除上述建筑物、构筑物时,要先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如发现含有毒有害废物,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4.3.4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开展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支持从工业固体废物中回收利用稀贵金属,推进多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建设一批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4.3.5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活动监管。建立健全全省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并实施动态更新,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从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规范企业台账资料记录、加大涉危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构建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根据涉危行业企业特点、工艺水平、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情况,制定差别化管理方案,实行精细化管理。

4.3.6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综合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料和低毒生物农药,防止耕地退化和土壤污染。鼓励农民减少化肥使用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直接用作肥料。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应当达到相关标准,用作肥料或肥料原料使用的生活垃圾、污泥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建立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健全贮运和回收加工网络,创新回收与再利用机制,扶持回收网点和处理能力建设。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依法限制饲料中铜、锌、铅、砷等重金属含量,依法规范抗生素等药品使用,指导养殖户科学使用兽药、饲料,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

4.3.7加强生活污染控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由填埋向焚烧转变。落实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建立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废弃电子产品等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贮存网络和安全处置体系。

4.4土壤污染防治

4.4.1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综合考虑农产品超标情况、土壤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农用地集中连片程度、农作物种类等,以耕地为重点,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及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4.4.2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乡镇、街道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4.4.3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监督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建设用地环境污染调查评估,对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地块,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对已关停、破产或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业用地进行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监督其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4.4.4实施污染地块信息共享、联动监管。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工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4.4.5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管理。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划分污染地块管理类型,制定差异化措施,一块一策,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

4.4.6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摸清底数,持续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重点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调查;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污染源预警预报体系和网格监控体系,完善政府、企业责任体系和社会公众的行动体系。建立经济激励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推进土壤生态环境保护

5、“十四五”期间重点环境保护项目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计划开工时间

预计完成时间

投资

(万元)

1

污水管网建设

实现县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雨污分流

2020年年底前

2021年

30000

实现石佛寺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和雨污分流

2020年年底前

2021年

10000

2

南水北调及属地水源地沿线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王岗、安子营、老庄、贾宋、张林、晁陂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2020年年底前

2025年

20932

3

集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

彭营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2020年年底前

2025年

65000

4

镇平县污水处理中心扩建工程及县城管网提升工程

建设1.5万m³/日,远期规模3万m³/日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39.5千米。

2020年年底前

2024年

50600

5

镇平县污泥处置建设项目

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处置规模7.3万t/a(含水率80%),合200t/d(含水率80%),畜禽粪便37t/d以及辅料87t/d。处置工艺为好氧发酵堆肥。

2020年年底前

2021年

12000

6

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

三里河、护城河等城区内河及城区公厕、热电厂供水所需中水储存设施

2020年年底前

2025年

7000

7

工业园区污水厂

建设日处理规模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并配套建设管网28㎞。

2020年年底前

2025年

13000

8

人工湿地建设

在赵河、淇河规划建设人工湿地

2020年年底前

2025年

8000

9

赵河、淇河生态修复

制定赵河、淇河生态修复方案,对赵河、淇河进行生态修复

2021

2025年

6000

10

 

 

 

实施生态补水工程

引赵湾水库补给城区

2021

2025年

6000

11

水质应急防控体系

在赵河田寨断面上游3公里范围内建设人工湿地、实现上游突发污染的应急拦蓄与旁通处理

2021

2025年

2000

12

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项目

在河道两侧1公里范围内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大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强度。在河道两侧50米范围内建设生态隔离带,实施生态防护,减小面源污染

2020年年底前

2025年

5000

13

镇平县侯集等17个镇区及赵河淇河沿线8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镇平县侯集等17个镇区及赵河淇河沿线82个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020年年底前

2025年

35000

14

养殖废水(畜禽、渔业)综合治理

规划养殖区域(畜禽、渔业养殖区)建设养殖废水处理厂

2021

2025年

5000

15

镇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乡镇级污水站和村级污水处理设施

2020年

2035年

117852.9

16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在全县乡村建成1条完善的垃圾分类系统,合理设置分类设施;在县城公共场所、主次干道、居民小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建设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建成1座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分拣中心及教育基地。

2019年1月

 

39460.36

17

镇平县赵河(侯集镇月亮湾至田寨段)生态湿地建设项目

河道清淤、清障、疏浚11.3km;堤防加固5.21km,生态砼护坡5.21km,每隔300m踏步一道;新建拦水建筑物6座,其中钢闸坝1座,混凝土漫水坝5座,坝桥两用。建设景观人行步道6500㎡,建设滨水游园1处,建草皮护坡95250㎡,坝顶两侧道路绿化6780㎡,净化水质(河床两侧植草25120㎡,)建管理房2座,4间90㎡;建公厕1座100㎡。建管理所1处1500㎡

2021年10月

2022年12月

8500

18

镇平县淇河下游(干渠至赵河交汇处)生态湿地建设项目

1、河道清淤疏浚7.78km;堤防整修6.69km,堤防生态护砌2.69km,每隔300m踏步一道;新建拦蓄水建筑物5座。2、建设滨水游园2处,建草皮护坡55148㎡.坝顶两侧道路绿化4668㎡,净化水质(河床两侧植草)15200㎡,建管理房1座,40㎡;建公厕1座100㎡。
管理工程:建管理所1处1500㎡。

2021年10月

2022年12月

5000

19

镇平县赵湾水库生态湿地建设项目

在库区建设人工景观湿地和人工生态浮岛生态湿地建设总面积204866m2;库区道路改造提升,环库公路提升改造15.57km。

2022年10月

2023年12月

4660

20

镇平县上辛营水库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新建小型水库湿地公园一座,大坝全长193米,最大坝高12.5米,总库容732万立方米

2023年10月

2025年12月

13000

21

镇平县赵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河道整治工程总长度35.88Km;驳岸工程总长度69.82Km,其中人工湿地驳岸岸线长7.72Km;水工建筑物包括漫水桥12座、排水涵闸1座、排水管涵31座;道路交通工程包括滨河快速路总长25.08Km、二级公路桥2座;土地整治工程平整土地面积6163亩等

2022年10月

2025年12月

86913

22

镇平县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边坡削坡工程、废渣清理回填平整、截排水沟、挡土墙、覆土工程及生态绿化等

2020年7月1日

2025年

45000

23

镇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2021年

2025

35000

24

镇平县2019年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ppp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广场游园绿化、公厕工程、坑塘治理、 污水管网工程及处理设施工程、亮化工程、供水工程等

计划2020年9月

2022年10月

33000

25

镇平县厕所革命项目

改厕,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

2021

2025年

618.9

26

镇平县生态厕所改造债券项目

改厕为生态厕所或对污水进行微生物处理。

2021

2025年

1500

27

镇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县项目

用于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处理利用工作。新(扩)建畜禽粪污收集、利用等处理设施,以及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大型沼气工程,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21

2025年

17940

28

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场建设

建设购置病死动物提升装载、冷藏、处理设施设备,转运车辆、环境冲洗消毒设施设备、废气废水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

2021

2025年

2500

29

镇平县清洗消毒中心建设

建设内容为建设清/污车辆停车场、化验室楼等基建工程。配备变压器、水井、液化气站、全自动底盘清洗+人工清洗、全自动消毒、全自动烘干等设施设备

2021

2025年

1500

30

镇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内道路建设、村庄亮化绿化美化等,计划对全县未实施改善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分4年进行实施,计划总投资18563.13万元。

2021

2025年

18563.13

31

镇平县垃圾分类项目

计划对全县垃圾按照垃圾4分法进行分类,村收集、中环洁统一转运处理模式,购置户垃圾桶80万只,总投资1350万元。

2021

2025年

1350

32

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技术推广项目

在杨营、侯集、郭庄、张林、贾宋、马庄、枣园等乡镇对回收农膜的合作社或收购站,每回收1公斤农膜补助0.4元,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对农民使用厚度达0.01mm以上标准农膜给予每亩10元补贴,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等,计划投资60万元。

2021

2025年

60

33

安子营镇何寨土地污染治理修复项目

在何寨村对该村受重金属污染的核心面积27亩及周边36.7亩耕地进行治理修复,主要运用深耕、浇水、深施钝化剂、喷打阻隔剂,使用有机肥等技术,通过2-3年连续治理修复,达到优先保护类耕地的目的,计划投资35万元。

2021

2025年

35

34

镇平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计划对十三五未实施人居环境提升的210个村进行人居环境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建设、道路硬化、广场游园建设、村庄美化亮化、坑塘沟渠治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2021

2025年

105000

35

镇平县赵河流域杨营镇、侯集镇片生态沟渠综合治理工程

对赵河流域杨营镇、侯集镇涉及12个村除涝沟进行清淤,并种植水生植物或其它植物吸收除涝沟
内的氮、磷,减少对河流的污染,治理长度100公里,总投资1500万元。

2021

2025年

1500

36

镇平县严陵河流域晁陂、贾宋镇片生态沟渠综合治理工程

对严陵河流域晁陂镇、贾宋镇片涉及14个村除涝沟进行清淤,并种植水生植物或其它植物吸收除涝沟内的氮、磷,减少对河流的污染,治理长度110公里,总投资1650万元。

2021

2025年

1650

37

镇平县果菜茶有机
肥替代化肥建设项目

对全县果树3万亩、茶叶0.5万亩、蔬菜复种面积16.56万亩,进行有机肥替代化肥生产绿色有机果蔬茶,同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每亩施有机肥800斤,每斤按1元计,20.06万亩需20.06万元,从2021开始至2025年5年共需投入100万元.

2021

2025年

100

38

镇平县食用菌原料加工基地及食用菌废料畜禽粪污有机肥加工项目

镇平县食用菌原料加工基地:原料仓库5000平方,硬化地坪20000平方),破碎机、铲车、钩机、发酵池等设备,车间7000平方,预煮设备、封口、切片、高压蒸锅等设备300万元。镇平县畜禽粪污农田桔杆综合利用年产5万吨有机肥加工项目。有机肥工厂需占用土地80亩(1200万);车间建筑面积12000平
方米(900万);办公及附属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300万);机器设备1000万元,配套设施400万元。

2021

2025年

5360

39

镇平县厕所革命微生物处理整县推进项目

在全县对未进行厕所革命的采用微生物处理技术进行改厕;对已改厕到位的,对未端污水采用微生物处理技术进行处理,达到污水排放地表水三类标准。同时将粪污变有机肥实现变废为宝,发展绿色有机农业(除已进行厕所革命和县城规划区外的乡镇)。

2021

2025年

12000

40

镇平县侯集等17个镇区及赵河淇河沿线8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镇平县侯集等17个镇区及赵河淇河沿线82个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020年10月

2022年10月

35000

41

镇平县铭仁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石材废料、尾矿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年处理100万吨石材废料、尾矿等固体废物

2021年

2025年

2500

42

镇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规划建设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及其相关配套设施;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建设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污水处理直至生活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垃圾焚烧所必须的预处理设施和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等。

2021年

2025年

35000

43

建筑与玉雕石雕垃圾回收处理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分两期进行,选址位置在207国道与柳卢路交叉口东北角。一期计划用地100亩,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附属用房等。二期计划用地200亩,主要建设建筑垃圾与石雕石雕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中心、生产车间、2021年仓库及配套附属用房等。

2021年

2025年

28980

44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节能降耗、智能化改造项目

南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对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进行超低排放、节能降耗改造,同时对控制系统智能化改造

2021年

2025年

16000

45

建设智慧镇平环保大数据平台项目

加密建设微型空气站(大气污染防治智能网格化监管服务项目),同时把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出境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12369环保热线举报电话等进行整合,形成“天地人车”一体化监控平台

2021年

2025年

22000

46

石佛寺镇污水管网建设

实现石佛寺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和雨污分流

2021年

2025年

10000

47

中环信环保有限公司水处理技改工程项目

技改①生活污水拟采用A/O+MBR生化系统进行处置,处置规模120T/天;②车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拟采用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纳滤系统+RO反渗透系统进行处置,处置规模100T/天;③高盐废水、渗滤液、事故水池废水拟采用预处理降硬度系统+强制循环三效蒸发器系统+结晶分离系统,处置规模100T/天。

2021年

2025年

1000

48

南阳康卫环保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日处理6吨热解气化项目

南阳康卫环保有限公司日处理6吨热解气化处置系统项目总占地面积17334m2;主要建设焚烧车间用房400平方米;购置日处理6t医疗废物热解气化处置系统一套

2021年

2025年

450

49

南阳康卫环保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无害化转运体系项目

在南阳市10县2区(镇平县除外)建设12座医疗废物中转站。12座中转站共占地1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每座中转站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废物仓库1座,水处理车间1座,洗车间1座,办公用房1座,医疗废物转运专用车1-2辆。

2021年

2025年

1940

50

五得利集团年拆解摩托车、电动车100万台建设项目

在遮山镇静脉产业园建设年拆解废旧摩托车、电动车100万台,生产线2条,车间和仓库3座。

2021年

2025年

3000

51

镇平县土壤环境监管监测能力提升建设

购置监测仪器、执法设备、建设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对监测站实验室内部改造等提升镇平县土壤监管监测能力建设

2021年

2025年

2000

52

镇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环境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19个乡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及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2021年

2025年

1000

53

镇平县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根据地下水现状“双源”及周边场地资料和调查的基础,对实现全县地下水污染动态变化的常态化监管,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

2021年

2025年

1000

6、实施环保规划的保障措施

6.1建立和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环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对环境保护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把环保工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并将考核情况作为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之一。认真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乡(镇)长对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环保目标负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建立干部考核晋升和评佳树优机制,首先考核环保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区域、跨部门、跨行政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严格管理;计划部门要将环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综合平衡,协调工作;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区道路、供气、绿化、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区综合防污治污能力;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农业农村、住房和建设、林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行业指导和工程管理,并协调环保部门将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总之,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确保环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

6.2强化环境法制建设,提高环境统一监管能力

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镇平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镇平县生态功能区划分报告》、《镇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报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要求,严把新上项目关,严格执行“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严格依法监管,相关部门要提高环境意识,使监管落到实处,要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

6.3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围绕“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展览、书籍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环保知识,推广珍视生态环境、保护绿水青山的理念,提高公众参与意识,逐步建立有益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和消费体系。

6.4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环保投入

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等环保领域资金投入,提高政府预算中环保投入比重,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回报机制,刺激民间资本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PPP和EOD等创新模式,推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领域。

6.5加大环保系统自身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政府要加大对环保系统的建设,要保证机构、人员编制和工资办公经费,同时,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保执法队伍,抓好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将业务精、作风正、本领大的高素质环保人才充实到工作一线,真正承担起全县环境保护的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