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和《南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1-2025)》(宛公关协办【20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和实现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结合我县公共文化单位服务范围和业务特点,现将《镇平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平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全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镇平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
三、各承担部门要根据镇平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结合实际,为社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文化服务。
附件:镇平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镇平县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序号 | 项目 | 实 施 标 准 | 服务 时间 | 承担单位 |
1 |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其它场馆实行免费开放,并有服务公示。公共图书馆每周免费开放56小时以上,文化馆、博物馆、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免费开放42小时以上。 2.体育场(馆)实行免费(免费服务项目10项以上)、低收费(具体见体育场(馆)公示)。 | 全年 | 县体育中心、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纪念馆、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免费开放场所 |
2 |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4.县图书馆藏书量11万册,其中纸质书籍8万册,电子书籍3万册。 5.县文化馆具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文学5类。 | 全年 |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
3 | 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 6.文化馆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30余场次,其中“红色文艺轻骑兵”小分队赴基层惠民文化演出20余场次,文化人才服务基层一线文艺演出15余场次。 7.公共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20次以上。 8.纪念馆年参观人数达到35万以上,每年开展公共服务活动达到30次以上。 | 全年 | 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纪念馆 |
4 | 公益性展览活动 | 10.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6次,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10次。 | 全年 |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
5 | 公益性培训活动 | 11.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培训活动次数达到24次以上。 | 全年 | 县文化馆 |
6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 1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或优惠向农民工、老年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 13.各类公共文化场馆设施设置有方便残障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14.文化馆经常性组织针对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每年需达到5场以上。 15.文化馆经常性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 16.图书馆经常性组织针对特殊人群的文体活动,每年需达到5场以上。 | 全年 | 县博物馆、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其它各类公共文化场馆 |
7 | 全民阅读 服务 | 17.提供书刊文献外借、阅读服务、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其中流动服务不少于30次以上。县级图书馆年入藏数量不低于2000种;书刊文献年外借册次不低于5万册,并建立阅读推广组织5个及以上。 | 全年 | 县图书馆 |
8 |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 18.县公共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10TB以上,文化馆可用数字资源5TB以上。 | 全年 | 县文化馆、 县图书馆 |
9 | 公共文化志愿者服务 | 19.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文化志愿者培训每年500人次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有志愿者制度、岗位和人员。 20.县每年发展社会文化辅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各不低于100人。 21.县图书馆每年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 22.县文化馆每年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 23.其它场馆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次。 | 全年 | 县教体局、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其它各文化场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