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明细公示
按照国家《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有关要求,我县积极开展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2023年4月对检测发现的14只布病阳性羊予以强制扑杀,有效阻断了布鲁氏菌病传播扩散。2024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中包含有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按照《镇平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使用方案》(镇牧〔2024〕2号),列支0.56万元用于发放强制扑杀补助。为加强我县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核定、分配和发放等环节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公开、透明,现将镇平县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2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镇平县畜牧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77-65925785
地 址:镇平县工业路13号
镇平县畜牧发展中心
2024年8月14日
镇平县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强制扑杀补助资金明细
| 发放对象 | 扑杀动物种类 | 扑杀数量 | 补助标准 | 金额 | 备注 | 
| 张新永 | 羊 | 11只 | 400元/只 | 0.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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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富尧 | 羊 | 2只 | 400元/只 | 0.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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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富海 | 羊 | 1只 | 400元/只 | 0.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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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4只 | —— | 0.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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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32402411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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