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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镇平县推行业务联办新模式
来源: 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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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涉及婚内析产、离婚析产、夫妻加(减)名等不动产登记业务日益增多,在传统模式中,群众办理这类业务需往返于民政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之间,为适应时代发展,镇平县围绕便民利民这一目标,大胆创新,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创新开展“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联动模式。

1、签订合作协议。镇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镇平县民政局签订部门间“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合作协议,约定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授权民政部门负责收集材料、受理业务、开设服务点,民政部门按照协议要求收取材料、核验信息、保存档案、定期交付档案,同时进一步理清了本模式中双方单位的职能,形成“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联动模式。

2、设置便民服务点。“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联动模式中,双方单位靠前服务,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婚姻登记处设立便民服务点,有办理不动产需求的群众在办好婚姻登记手续,可当场提交离婚析产、夫妻加(减)名等申请。通过双方单位联办,办事群众在婚姻登记机构一次性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服务专窗受理完成后,直接将相关材料在传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了群众“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3、打通部门系统。通过“一窗办理”平台,实现了在线查询核验婚姻登记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获取电子证照。工作人员在婚姻登记现场即可创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事群众不必再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最终实现婚姻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无缝对接、集成服务、一次办好。

通过签订协议、驻点服务、系统优化等系列“组合拳”,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行突破,在“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联动模式下,办事群众只要到一次窗口、交一次材料、与一名工作人员互动,即可完成业务当场受理。截至目前,已办理交离婚析产、夫妻加(减)名等各类申请56余次,大大减少群众办事跑路成本,提高工作满意度。

下一步,镇平县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从群众需求出发、以便利度改革为目标,持续推进不动产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办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