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公告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7条,经审查,下列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康卫集团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钱浩 | 镇平县遮山镇机电专业园区 | 镇平县遮山镇机电专业园区 | 回收拆解:废通信设备(废通信交换机柜、服务器组、BTS机柜、UPS电源等)。 | 钱浩 185377338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