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机制,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 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县开展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各乡镇(街道)推荐、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等环节,报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最后确定镇平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计29项。其中民间文学1项、传统音乐1项;曲艺1项;传统美术4项;传统技艺18项;传统医药4项。
附:镇平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