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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时间: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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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县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和玉文化产业的发展,直播电商、网红经济已经成为重要的带货方式,呈现出极强的爆发性,但由于准入门槛低,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监管难度大,加之少数经营者急功近利、恶意竞争,致使在电商直播平台中存在销售以假充真,虚假宣传、欺骗诱导消费者、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证书等违法行为,造成消费者投诉居高不下等不良现象,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今年6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了网络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截至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规范和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管理,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电商经济发展,事关全县发展大局、事关镇平形象,事关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从近期反映的情况看,形势仍不容乐观,必须长期常态长效规范治理,才能遏制行业乱象,促进行业生态持续改善,促进网络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于10月28日下午迅速组织县玉管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商务局、县电商协会、县珠宝玉石检测行业协会等部门单位召开了全县电商市场和检验检测市场整治工作问题研判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并向王培庆县长汇报,起草了《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其中工作目标是自即日起至20243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规范治理,之后常态化推进。主体部分工作任务包括个方面

(一)强化登记注册管理,压实电商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电商平台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平台从事网络直播经营者的真实信息核验,登记把关,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同时要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指导平台企业做好日常检查和风险排查;督促网络直播间经营者落实实名制度,不得将注册账号转让、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督促直播平台经营者按规定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报送网络直播主体的身份信息,建立完善全县电子商务主体数据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玉管委、县公安局、石佛寺镇、县电商协会)

(二)分行就市,分类管理。具体由石佛寺镇负责按照“分行就市、归店经营、分类管理”原则,对市场各摊位进行规范,治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行为,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市场,提升形象,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牵头单位:石佛寺镇,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玉管委)

(三)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重点查处以下8种行为:1严厉打击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行为2严厉打击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虚假“挖矿寻宝”等营销行为;3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使用假冒的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误导消费者的行为;4严厉打击网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5严厉打击贵金属及其镶嵌饰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标识混乱、虚标乱注等行为;6严厉打击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7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8严厉查处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业诋毁和不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商务局、石佛寺镇、县电商协会)

(四)强化玉雕检验检测机构管理。重点规范整治下列8种行为:1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超期从事检验检测的行为;2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行为;3鉴定证书所用的检验检测专用章的名称和证书所标注的地址与营业执照和资质认定证书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不一致的行为;4鉴定证书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授权范围签发报告的行为;5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和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6不按检测程序低于成本价出具检测证书的行为;7鼓励我县国家级、省级资质珠宝玉石检测机构加入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监测司、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联合开发的“全国珠宝检验检测机构证书查询平台”;8引导网络直播经营者销售的各类玉石产品取得正规检测机构出具鉴定证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玉管委、县公安局、石佛寺镇、县检测行业协会)

(五)严厉打击危害电商企业违法犯罪。开展涉电商企业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活动,梯次强化技术反制措施,建立健全身份核验、涉诈网址封堵、预警劝阻、止付冻结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对新型网络犯罪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六)开展诚信文明企业(商户)评选。倡导文明诚信经营,在全县玉雕市场和经营商户中开展“诚信示范市场”“诚信示范品牌店”“诚信文明企业(商户)”“诚信文明摊位”评选活动,并进行动态管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玉雕电商市场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县玉管委,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石佛寺镇)

(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探索构建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电商平台三位一体消费纠纷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石佛寺镇、县电商协会)

正式文本-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2023〕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