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平县2023年残疾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镇平县2023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3日
镇平县2023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特殊教育规律,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持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教体局负责统筹督查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确保辖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普通学校对于辖区内具备就读能力水平的适龄残疾儿童“零拒绝”,不得歧视或拒收,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三)坚持特教特办、资源统筹原则。充分发挥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统筹作用,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如家长与学校就残疾儿童的安置方式出现争议,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安置建议。
三、招生办法
各乡镇(街道)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优先就近就便分类安置,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严格落实“一人一案”、分类施教,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对于未办理残疾证的,以事实残疾为依据,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安置建议,科学合理安置就读。
(一)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安排能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中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孤独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或者到指定的具备随班就读条件
的普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
的残疾学生,可优先安排到辖区内有资源教室的学校就读,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支持和服务。
(二)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中重度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含脑瘫)、孤独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乡镇统一组织学生及家长携带有效证明按时到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到。
(三)送教上门。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特殊教育学校统一接收安排送教上门,确保应送尽送。原则上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并建立送教档案。对于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不得纳入送教上门范围。
(四)不应安置人员。对于因重度智障、重度残疾导致丧失自理能力、认知识别能力和学习能力且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为不具备接受教育基本能力的,可以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批准,从严控制,并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应安置人员的备案工作,建立从评估认定、申请、审批等环节的档案。严禁随意将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不应安置人员范围,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同时,对于不符合不应安置条件的,但确因身体原因需要缓学、休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县教体局备案,建立缓学、休学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定期沟通、协调联动、信息数据共享互通互认的长效工作机制,县教体局定期对接残联获取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组织对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摸底排查,动员学校、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就残疾儿童少年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好答疑释惑。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乡镇要加大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教育安置方式、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招生流程,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导问责。县教体局将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执行特殊教育政策规定或条件保障不到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低于98%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
2023年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对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填报《2023年镇平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情况统计表》和《2023年镇平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明细表》(见附件),经中心校长签字后于 2023年9月16日前将纸质盖章版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至县教体局振兴办,邮箱:zpxxczxb@163.com。
联系人:张金洋 联系电话:18595814981
附:1.2023年镇平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安置情况统计表
2.2023年镇平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