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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企业职工子女入学工作的办法
来源: 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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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企业职工子女入学工作的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镇平县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留住优秀骨干职工,切实解决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的后顾之忧,营造更有利于服务企业的公共教育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子女同等对待原则。对镇平县企业职工子女户籍不在中心城区的,县教体局将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入学流程,畅通入学渠道。各中小学校做到四统一: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确保企业职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三)坚持注册地在镇平县的四上企业原则。企业为当年度6月份统计注册地在镇平县、正常生产经营的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

二、政策待遇

(一)企业高管子女。对企业董事、副总经理以上高管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开辟绿色通道,由县教体局结合家长意愿和学位实际情况,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企业普通职工子女。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等待遇,在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就近入学随迁子女接收学校由县教体局统筹辖区学校学位情况、食宿条件等因素确定,与本县当年招生文件同步向社会公布。

三、办理程序

(一)摸底排查。各中心学校与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接,通过到企业走访等方式,宣传我县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的优惠政策,对辖区内企业职工子女情况及就学意愿进行摸排,摸清有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底子。

(二)申请入学。企业职工适龄子女当年有在镇平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意愿的,如实填写《镇平县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申请表》,由所在工作企业核实盖章。在县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段内,普通职工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到划定的随迁子女接收学校申请入学,企业高管子女向县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联系电话:0377-66028161)。

(三)材料提供。1.学生与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2.普通职工应提供劳动就业合同(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企业高管应提供任职文件、高级职称证明等任职佐证材料。

(四)审核安排。各学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企业普通职工子女由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安排本校就读,企业高管子女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入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教体局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所属学校企业职工子女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中心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细致解读我县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三)提高服务意识。各中心学校要安排专人与辖区企业做好对接,互通联系方式,掌握学生需求。学校要主动服务,定期到企业宣讲入学政策,与职工面对面沟通提供咨询服务,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确保企业职工子女应入尽入

五、其他事项

(一)有以下情况的企业,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待遇: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或有违法行为的;拒不配合我县工作的;已破产、停产的。

(二)申请人要如实申报,所在企业要严格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取消该申请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所在企业三年内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

(三)企业职工子女入镇平县高中学校就读,须当年在我县参加中招考试,达到高中录取分数线且被高中录取的,方能进入相应高中就读;入幼儿园就读,由于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家长可选择将子女送到便利接送的幼儿园就读。

(四)本办法由镇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