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应对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突发事故能力,有效地遏制各类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及时处置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省、市、县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以农机、渔业、农村能源、饲料、农药和畜禽、农业经营主体、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区域安全等为重点,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的原则,防范和杜绝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处置突发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助力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上下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组,统一指挥全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领导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全局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协调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组织落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6)必要时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2、指挥领导组成人员
组 长:许冰
副组长:王伟、王雷、曹经洲、李清杰
成员:李晓明、杜强军、马博、齐江、周丕显
3、成立安全生产工作专班
(1)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李清杰 副局长 13703413090
专班组长:彭 耀 办公室主任 13598236353
专班成员:张 敏 工作人员 18518226277
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协调、保障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方面的各项事宜,协调做好节假日和应急值班工作安排;负责局机关办公楼和局直属单位的消防、用电、防盗和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工作;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的考核内容。
(2)农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王 雷 农机中心主任 18203687687
专班组长:杜强军 农机中心副主任 13937743882
专班成员:余潜涛 生产发展股股长 15136688556
陈 妮 生产发展股副股长 15838701767
陈晓哲 生产发展股科员 17638736335
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农机执法和监理对农机作业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督导检查和隐患整治,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禁安全防护性能差的农机投入生产。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机手安全意识。
(3)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赵景刚 副局长
专班组长:张建晓 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13598236353
专班成员:
工作职能:负责渔船、船员、设施设备等关键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检查渔港防汛功能、消防救生及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加油补给设施安全防护和渔船停泊秩序;抓好在港渔船消防安全,检查船舶机舱等火灾易发点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排除设施设备老化、电路电器短路等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船员安全技能培训,督促要求渔船船员做好值班值守;要以渔业无线电为重点,强化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4)农村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曹经洲 副局长 13837770675
专班组长:周丕显 资源利用股股长 18738705678
专班成员:周杰 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副站长
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抓好工程施工、设施运行、维修维护、用户使用等全过程安全管理。负责秸秆燃料化利用安全生产监管,做好摸底调查,重点在秸秆燃料化原料储存、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加强安全管理,抓好秸秆燃料化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环节的管控工作。
(5)饲料和农药、畜禽屠宰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王 伟 畜牧中心主任 13938960598
专班组长:李晓明 执法大队队长 13937732179
齐 江 畜牧中心副主任 13507630488
专班成员:张 豪 执法大队副队长 13937734697
齐新义 执法大队副队长 17613695678
曾相兹 执法大队督查股长13838959508
余富江 动物检疫站科员 13663998279
辛 涛 动物检疫站科员 13782080461
工作职能:负责饲料兽药、农药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特别是饲料加工企业要严防粉尘爆炸危险。要围绕限制使用农药经营,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严格落实科学用药技术,规范农药施用行为,从源头强化违规经营使用农药的监管。
(6)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工作专班
分管领导:曹经洲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13837770675
专班组攻:马 博 农经中心主任 13633995689
专班成员:李云雅 农经中心副主任 13569236688
田 晓 农经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18337778887
工作职能:负责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规模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真排查其在用水、用电、用气和管线、锅炉、药具储存等场所的风险隐患,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提升规模经营主体的的安全防范意识,普及消防、交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7、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电话:0377-65922176
四、应急救援处理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县重、特大事故指挥中心及有关单位、部门。
(二)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领导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性质和严重程度,紧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赶到事故现场。
(三)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领导组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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