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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社局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来源: 时间: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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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网络舆情形成迅速,对社会影响巨大,一旦处理不当就会产生负面影响。为适应当前日趋复杂的社会舆论环境,快速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有效减少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我局应急管理系统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涉及镇平县人社局相关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或网站、论坛、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言论。

(三)工作原则。按照“积极引导、妥善应对、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主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报道,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络舆论,最大程度减少负面影响,维护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的良好声誉和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一)网络舆情领导机构。成立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和新闻宣传工作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局应急管理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处置、统一发布工作。舆情发生后,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二)新闻宣传“四支队伍”。由新闻发言人、新闻通讯员、舆情监控员、网络评论员组成。工作职责如下:

1.新闻发言人。统筹协调和策划开展本系统信息发布、媒体采访、舆情研判、口径拟定等工作,加强信息源头归口管理;根据政策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有针对性地发布政策解读或突发事件处置进展;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组织涉事单位接受媒体采访,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并向当地宣传部门通报;及时准确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其他任务。

2.新闻通讯员。负责本系统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亮点工作、工作成就等宣传报道;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积极采写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新闻稿件。

3.舆情监控员。负责对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评估和跟踪;草拟舆情解决方案,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协助其他股室(单位)及时做好网上舆情的处置、舆论引导;重要敏感舆情需及时报局领导,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股室召开舆情处置联席会议。撰写应急管理舆情月报或专题报告;配合涉事部门,对上门投诉及媒体采访进行接待和回访。

4.网络评论员。针对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不正确言论进行纠正和引导,及时准确完成网评指令任务;客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系统敏感或有发酵趋势的舆情信息。

三、应急程序

舆情应急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坚持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一)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谷歌”等主流搜索引擎和本地主流论坛,搜索关键词含有突发敏感事件等相关信息。一旦发现网络舆情后,第一时间对网络舆情的真伪、等级(特重大、重大、较大、一般)、范围和影响进行分析、筛选、记录后向局办公室报告。经办公室初步确认后,编印《网络舆情》报局分管领导审核。视情紧急程度,报告局主要领导。网络舆情特别紧急时,办公室可越级上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网络舆情所在页面的URL地址;网络舆情的主要内容;网络舆情的发布者(网名);必要时附网络舆情所在页面的截图。

(二)监测舆情。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通过搜索引擎查询其他网络媒体是否存在类似信息以及单位时间的跟帖情况,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如果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县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三)信息报送。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应当在30分钟内上报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并经小组同意由联络员第一时间报县网信办。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四)会商措施。舆情确认后,应当在1小时内迅速启动本预案,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重大及以上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和县网信办会商措施,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五)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应当在2小时内及时形成新闻通稿,通稿按程序经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和县委宣传部以及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对舆情予以回复。

(六)正面回复。新闻发言人应当在舆情发生后4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同时网评员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七)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并及时向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和县网信办反馈。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加以引导,如有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的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会商后,及时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四、分级响应

(一)特重大网络舆情。根据工作需要,经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委宣传部及县网信办的支持下,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二)重大网络舆情。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较大网络舆情。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报县委网信办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一般网络舆情。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浏览。将网络舆情浏览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情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负面舆情,及时按分级响应进行反馈,为引导处置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及早发现,做到有所准备,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县网信办和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对恶意炒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不实言论,可提请县公安局、县网信办落地查处,舆情管控。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县委网信办和相关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县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宣传部批准,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办公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对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预案。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应当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确保联络畅通及时。

(二)人力和技术保障。定时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两微一端”进行浏览。

   (三)培训保障。组织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