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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使 用 方 案
来源: 时间: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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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农字〔202342

 

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使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9号)要求,省财政已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860万元下达我县。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镇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依据《镇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镇农字〔202322号)执行。为切实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和标准

补贴依据为各乡镇(街道)上报的2023年度小麦的实际种植面积,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确定补贴标准镇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计划补助资金8605578.43元,经各乡镇(街道)调查全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面积为784777.37亩,平均每亩补贴10.96,实际补助资金8601168.11元,结余4410.32元,补贴标准全县统一为10.96/(见附件)

三、补贴资金管理

此次资金按规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19号),省财政已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下达我县。县财政部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做好衔接,及时兑付资金,不误农时。

四、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村组登记上报。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本辖区内实际种粮农户逐户排查,分别填写《镇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分户清册》,将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种粮面积、“一卡通”社保卡银行账号等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后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汇总辖区内各村信息后填写《镇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乡镇办汇总表》,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二)补贴公示。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各村组对辖区内资金发放情况开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补贴信息填报。为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各乡镇(街道)在全县补贴标准发布后,即开始通过“一卡通”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信息采集。

(四)补贴资金发放。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街道)《镇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乡镇办汇总表》填报、发放名册公示、“一卡通”系统上信息采集等情况进行汇总后,送审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时,应注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字样。

(五)补贴面积核实。各乡镇(街道)要对上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各乡镇(街道)要逐村逐组逐户核实,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督导组对上报清册进行抽查。

、补贴资金兑付

补贴资金应当于525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集中发放,具体发放流程按照《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补贴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各乡镇(街道)农办应提前通知补贴对象准备好银行账户等信息,做好信息采集,确保补贴资金顺利发放到位。县财政部门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确认后的补贴清册,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六、相关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补贴发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汇总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等工作,并做好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县财政局负责拨付补贴资金,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进展情况,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等。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全县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规范发放流程。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补贴到户的发放情况应在本村(农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重点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附件:镇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镇平县财政局

                                                          2023516日    

 

  

 

镇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资金分配表

行政区划

总人数

补贴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总补贴金额(元)

二龙(41132401

585

1157

10.96

12680.84

侯集镇(41132402

6185

56647.6

10.96

620857.81

卢医镇(41132403

4809

31874.13

10.96

349340.74

雪枫办(41132404

3499

16367.41

10.96

179387.37

涅阳办(41132405

529

276.43

10.96

3029.88

玉都办(41132406

7633

28790.184

10.96

315541.41

安字营乡(41132407

7207

71335.301

10.96

781834.88

张林乡(41132408

7258

78053.5

10.96

855466.82

彭营乡(41132409

10085

65728.79

10.96

720387.96

晁陂镇(41132410

8892

35170.1

10.96

385465.5

曲屯镇(41132411

4517

31300

10.96

343048.27

杨营镇(41132412

7754

40009.071

10.96

438499.81

枣园镇(41132413

4614

51823.9

10.96

567990.14

柳泉铺乡(41132414

5238

44628.779

10.96

489131.77

王岗乡(41132415

5078

27188.73

10.96

297989.3

石佛寺镇(41132416

9234

35022.9

10.96

383851.75

老庄镇(41132417

3306

10950.7

10.96

120019.88

贾宋镇(41132418

5260

43390.2

10.96

475556.94

遮山镇(41132419

6666

34600.765

10.96

379224.99

郭庄乡(41132420

971

14141.08

10.96

154986.23

马庄乡(41132421

2461

31658

10.96

346971.77

高丘镇(41132422

9669

34662.8

10.96

379904.05

镇平县(411324

121450

784777.37

10.96

86011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