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14日拟对南阳市天隆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玻璃陶瓷光伏砂原料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18日。
电话:0377-65969808
通讯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11号窗口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阳市天隆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玻璃陶瓷光伏砂原料建设项目 | 镇平县卢医镇郭岗村 | 市天隆矿业有限公司 | 南阳市益诚环保科技 | 项目拟投资15000万元于镇平县卢医镇郭岗村征地面积60亩,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及成品等构筑物共计建筑面积10000m2,购置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酸洗罐、雷蒙磨等主要设备,进行玻璃陶瓷光伏砂的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100万吨玻璃陶瓷光伏砂的生产规模。 |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烘干炉废气、鄂破、圆锥破废气以及酸雾废气。①锅炉废气:锅炉燃烧器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直接经1根8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燃气锅炉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锅炉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②烘干炉废气:经引风机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其他炉窑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涉炉窑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③鄂破、圆锥破废气:经1套水喷淋+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车间密闭,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及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要求;④酸雾废气:酸洗罐密闭,酸雾废气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营运期①洗矿、球磨及脱水废水:生产车间外设置1座三级沉淀池(单个沉淀池容积为100m3),废水经三级沉淀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②酸洗后用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厂区配套建设1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60m3/h,主体工艺:pH调节池+絮凝沉淀池+清水池),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不外排;③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设置于厂区进出口附近,容积为10m3)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④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座,容积5m3)处理后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鄂破机、圆锥破碎机、螺旋洗矿机、球磨机、筛分机、磁选机、风机等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定期维护,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①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洗矿、球磨及脱水废水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外售给建材厂综合利用;含铁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外售给建材厂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废酸桶集中收集至危废间(面积20m2,采取四防措施),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面积20m2,采取四防措施),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芯收集后厂家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UV灯管厂区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废水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476t/a,SO2:0.013t/a,NOx:0.091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