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
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度民办学校(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教民[2023]7号)通知要求,教体局对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审核检查。在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南阳市民办学校(机构)年检评分表进行量化考评,初步认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取消办学资格四个档次的基础上,2023年2月,教体局组织年检复查小组,对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考核结果进行复查认定,最终确定民办学校(机构)年度审核结果为民办学校24所,其中优秀3所、合格18所、不合格2所、取消办学资格1所;幼儿园151所,其中优秀7所、合格122所、基本合格6所、不合格3所、取消办学资格13所;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3所,全部合格。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对年度审核检查确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机构),县教体局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示并核发办学许可证,准予其2023年春期继续招生办学,纳入属地中心学校的常规管理,享受政府对民办学校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不合格幼儿园予以关停。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充分利用年检的引导作用和动态化管理办法,继续对民办学校(机构)在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督查指导,使辖区内民办学校(机构)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得到更大的改善和提高,为镇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