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院士育才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持续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县教体局制定了《镇平县2023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各乡镇、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紧紧抓住开学前后有利时机,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20日
镇平县2023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23〕18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持续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目的,做实做细控辍保学工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守牢“义务教育有保障”底线,稳步提升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保障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全面加强学校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三、 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机制落实
1.强化工作机制。一是持续落实“双线、七长”责任制(行政线:县长—乡镇长—村长,教育线:局长—校长—师长—家长)和联控联保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动态监测机制。落实“三级报告”制度(班主任每天向学校报告本班学生数、学校每周向中心学校报告本校学生数、中心学校每月向教体局报告本乡镇学生数及流动情况),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管理。三是强化定期专项行动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对疑似辍学和有辍学风险的学生登记造册,落实辍学学生排查登记、书面报告和联合劝返制度,确保控辍保学动态化清零向常态化清零转变。
2.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实行控辍保学包保责任制,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五级分包责任制同步实施,教体局与中心校、中心校与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控辍保学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
(二)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阳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检查操作手册》,对实际到校学生进行逐一现场核查,全面掌握学生复学情况。对于没有按时返校复学的学生,要迅速与家长联系沟通,全面了解原因,确属辍学的学生要纳入台账管理,落实专人启动劝返工作,确保学生尽快返校复学。特别关注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和九年级学生、残疾学生、留守儿童、随迁子女、遭遇家庭变故及困境儿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学生。针对特别关注对象,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工作,加强学生请销假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严格实行缺课学生登记、追踪、报告制度,早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劝返,确保控辍保学成果持续巩固。
(三) 健全日常管理制度
1.完善四本台账。结合摸排情况进一步完善县、乡、村、校6-1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全面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做到底子清、数据准,去向明。
2.加强学籍管理。把“一人一籍”“人籍一致”作为控辍保学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到学籍系统学生数和实有学生数、每一名学生学籍状态与实际就读情况保持高度一致;要规范学籍变动手续,对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变动,详细核实和记录情况,按要求保留相关材料,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落实劝返流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考勤请假制度,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启动疑似辍学排查整改工作,落实专人动员劝返,10个工作日内连续劝返不少于3次。对失踪失联和劝返不成功的,建立辍学学生档案,“一生一表”,建立劝返台账上报,学校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教体局报告,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启动联合劝返流程,做好辍学学生联合劝返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收到辖区中心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责令学生立即返校复学,并根据不同情况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劝返组,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不少于3次的劝返工作。
(1)因监护人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学生辍学的:由乡镇政府与司法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2)因外出打工造成学生辍学的:由乡镇政府与人社、公安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3)因残疾造成学生辍学的:由乡镇政府与残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并采取送教上门、远程信息化教学等方式做好就学安置工作;
(4)因早婚早育造成学生辍学的:由乡镇政府与民政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5)辍学后失去联系的:由乡镇政府与公安等部门开展寻找失联辍学学生工作,并视情况与相关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6)联合劝返多次,学生仍不复学的,后续及销号清零工作:一是经联合劝返3次以上,并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辍学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由学生和家长书面说明不复学的原因,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直至学生超龄后离校,控辍保学台账销号。二是对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乡镇政府要按程序上报至县残疾人联合会,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台账销号归档。三是贫困家庭辍学学生拒不复学的,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局)核实同意,出具批准意见,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直至学生超龄后离校,台账销号归档。四是公安部门界定失踪失联或死亡的,学校要做好台账销号归档工作。
4.加强复学后续帮扶。一是要根据劝返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通过插班、单独编班、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教育教学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防止辍学反复反弹。二是各学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要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扶力度。
5.关注特殊群体。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摸底排查,摸清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单独建档造册,“一人一案”,落实入学安置。针对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由特殊教育学校统一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包村学校定期上门送温暖提升满意度,原则上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并规范建立送教档案。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确保应入进入。
6.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10日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开学后15日内向县教体局和乡政府(办事处)报告。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随进城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及时对接流入地教育部门,协助办理就学手续;对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完善转学手续。非户籍地学生辍学的,要及时与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联系,把辍学学生学籍转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并通知户籍所在地学校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层层落实辍学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
7.持续落实月报制度。继续落实专人负责控辍保学月报工作,各乡镇、学校要于每月22日前将《镇平县控辍保学月报表》(附件2)上报局乡村振兴与营商环境专班办公室。2023年首次月报从2月22日开始。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控辍保学是“两不愁三保障”中义务教育有保障底线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控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防辍措施和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有效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坚决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乡镇、学校要把控辍保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师考评体系,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对漠视、冷落、嘲讽或驱赶差生导致学生辍学的或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不力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并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和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之中,尤其将巩固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之列,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学校校长进行约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展板、横幅等形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切实把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附表:1.镇平县义务教育辍学学生登记表
2.镇平县控辍保学月报表
3.镇平县控辍保学工作流程
附件1
镇平县义务教育辍学学生登记表 | |||||||||||||||
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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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
基本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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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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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
月 |
日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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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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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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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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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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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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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核查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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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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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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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核查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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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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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填写详细地址。示例: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乡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村、小区、门牌号码等) | ||||||||||||||
学籍所在地 |
要求同上 | ||||||||||||||
现居住地 |
要求同上 | ||||||||||||||
辍学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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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况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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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劝返情况 |
是否已开展劝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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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 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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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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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复学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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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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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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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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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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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 过程 详细 记录 |
示例:1.什么时间,具体人员,赴什么地方,如何开展劝返工作,结果如何?(分次记录、简明扼要,可附页) |
附件2
镇平县控辍保学月报表( 月) | ||||||||||||||||||||
乡镇(盖章): |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县 市 区 名 称 |
小学 |
初中 | ||||||||||||||||||
学籍总人数 |
本月在校生数 |
本月减少人数 |
本月增加人数 |
学籍总人数 |
本月在校生数 |
本月减少人数 |
本月增加人数 | |||||||||||||
小计 |
疑似辍学人数 |
转出人数 |
休学人数 |
死亡人数 |
小计 |
转入人数 |
劝返复学人数 |
小计 |
疑似辍学人数 |
转出人数 |
休学人数 |
死亡人数 |
小计 |
转入人数 |
劝返复学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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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镇平县控辍保学工作流程
工作实施进程 |
工作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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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政府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疑似辍学排查整改、不少于3 次劝返工作。 |
1. 开学前,结合排查情况,准确掌握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学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应入尽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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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校要严格落实“人籍一致”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学籍建立、转学、休(复)学、升学、毕业等学籍变动管理,并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全面梳理本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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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校要做好校内减负工作,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增强校园生活吸引力。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扶力度,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坚决防止学生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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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考勤请假制度,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 5 日未到校学生启动疑似辍学排查整改工作,落实专人动员劝返, 10 个工作日内连续劝返不少于3次。对失踪失联和劝返不成功的,建立辍学学生档案,“一生一表”,建立劝返台账上报,学校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市、区)教育(体)局报告,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启动联合劝返流程,做好辍学学生联合劝返工作。落实季度上报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疑似辍学学生排查整改工作和劝返复学工作,并于每个季度末上报《季度控辍保学排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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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疑似辍 | ||
学排查及整 | ||
改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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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根据劝返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通过插班、单独编班、普职融合、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教育教学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防止辍学反复反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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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即其学籍所在地)辍学的,原则上 由流入地负责劝返;辍学后跨县流动的,原流入地应书面 通知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 学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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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劝返工作 |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联合劝返工作。收到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 2 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责令限期5 个工作日复学,并根据不同情况与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劝返组开展不少于3 次劝返工作。 |
因监护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辍学的: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与司法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
因外出打工辍学的: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与人社、公安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 ||
因残疾辍学的: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与残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并采取送教上门、远程信息化教学等方式做好就学安置工作。 | ||
因早婚早育辍学的: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与民政等部 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 ||
因信教而辍学的: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与宗教事务等 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 ||
辍学后失去联系的: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与公安等部门开展寻找失联辍学学生工作,并视情况与相关部门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 ||
三、联合劝返仍不复学后续及销号清零工作 |
由当地乡镇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局)做好后续及销号清零工作。 |
经联合劝返不少于 3 次并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辍学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由学生和家长书面说明不复学情况,报县政府同意,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超龄后的离校标注和控辍保学台账销号工作。 |
对身体不具备学习条件的,要按程序上报至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和台账销号归档工作。 | ||
贫困家庭辍学学生拒不复学的,经县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局)核实同意,出具批准意见,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超龄后的离校标注和台账销号归档工作。 | ||
由公安部门界定失踪失联或死亡的,做好台账销号归档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