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商务局外贸外经股惠企政策
一、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
境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企业经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境外设立的营销网络、售后维修服务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点自建、租赁、装修费用及仓库自建、租赁费用)给予一次性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年度内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500万元。
咨询股室:外贸外经股 0377-83961903
二、支持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项目: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有效降低收汇风险,提高出口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对企业投保一般贸易和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短期(1年内)出口信用保险,按照不高于实际缴纳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支持。
咨询股室:外贸外经股 0377-83961903
三、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境外展览会项目:对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或地区性综合或专业展览会的展位费和人员费 (每个项目补贴展位不超过2个,补贴参展人员不超过2名)给予不超过70%的补贴。
2、产品认证:委托开展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的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产品认证包括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和其他产品认证。在完成产品认证取得产品认证证书当年,对产品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检测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3、境外专利申请: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过并取得授权证书后,对申请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利申请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4、境外商标注册:企业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只对商标注册费用按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最高支持限额10万元。不支持咨询服务、年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咨询股室:外贸外经股 0377-8396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