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就业创业 > 就业政策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来源: 时间:2023-02-08
分享:


文件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15号。

政策对象

离校1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有依法申请的平等权力,行政机关不得歧视。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瞒报、错报、误报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补贴标准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条件

离校1年内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时限

一般按年申请办结。

办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办理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一卡通转账、电话告知。

咨询电话

0377-65969973

申领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和《社会保障卡》;

3)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5)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或各乡镇(街道)劳保所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