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办〔2023〕5号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镇平县专项债包装申报发行
工作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现将《2023年镇平县专项债包装申报发行工作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28日
2023年镇平县专项债包装申报发行工作
提 升 方 案
为进一步用足用活用好中央和省级出台的各项政策,切实做好我县专项债申报争取和使用管理工作,调动和增强全县各单位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做好常态化项目储备,加大争取债券资金力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加快突破、转型发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狠抓专项债券项目谋划、申报、发行工作,全面提升专项债券资金稳增长、补短板、惠民生重要效能,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1.保增长。围绕专项债支持领域,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对接咨询,新增储备项目20个、储备金额20亿元左右。
2.稳库存。确保财政部项目库在库50个项目中,省财政评审通过项目再增加10个,使总储备项目金额超过40亿元,保持项目储备水平居全市前列。
3.促新发。争取提前批次和今年一季度专项债发行额不低于上年度总发行额度(8.89亿元),二季度发行额度不低于4亿元,2023年度保底15亿元、力争20亿元,发行规模位居全市前列。
三、工作措施
(一)精研政策强谋划。围绕专项债项目申报的11大领域、39个方面,立足建设“三区一中心”发展定位,推进“宛平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发展短板,抓好项目谋划,健全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强化项目储备库动态更新和及时梳理,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
(二)提高站位重统筹。要加强部门统筹。有收益和无收益项目结合包装,充分听取第三方机构指导意见,明确项目申报主体单位,相关单位无条件做好工作配合。同时加强申报渠道统筹。拟申报专项债项目充分考虑资金争取渠道,符合中央预算资金、部门专项申报条件的项目,合理搭配资金申报途径,采取“专项债+中央预算资金”“专项债+融资”“专项债+基金”等方式,协调解决资金缺口,确保最大限度获得资金支持。
(三)形成合力促申报。项目单位要勇于担当,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全程跟进项目申报,及时完善申报手续,结合部门规划,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将相关项目列入省级台账。申报单位与建设单位不一致的,由申报单位落实申报工作相关事宜,不得推诿扯皮。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分别落实好土地、资金要素保障。项目咨询、设计等第三方收取的各项费用,申报单位无需承担,由县财政统一直接支付。
(四)持续推进促进度。由财政部门负责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台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县财政局要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对接,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
(五)限额举借防风险。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当年新增债务限额举借地方政府性债务,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县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筑牢债务风险防范的“铁栅栏”,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高质量发展。
四、职责分工
牵头领导: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薛江峰牵总专项债包装申报发行工作。
政府办:
1.综合统筹相关单位专项债项目申报手续办理工作;
2.按照专项债工作计划,检查督办工作进度。
财政局:
1.作为专项债申报牵头方,总体负责专项债申报全过程的统筹与协调,确保工作进度与质量;
2.建立与发改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专人对接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库的入库申报工作;
3.负责专项债项目在地债系统的申报工作;
4.做好与省财政厅和第三方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5.做好对项目单位关于专项债申报必要的指导工作;
6.负责专项债申报发行奖惩机制的执行(拟定奖惩机制,并报县政府核准后执行)。
发改委:
1.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项目需求清单;
2.负责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的立项批复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及可研报告批复);
3.负责专项债项目在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库的申报工作;
4.做好与省、市发改委的协调、沟通工作;
5.负责与财政局联动工作机制的执行;
6.负责国家相关政策的发布与指导等。
项目单位:
1.根据部门职责及行业属性,结合实际需要提出项目需求或拟包装项目的需求;
2.根据第三方机构的工作节点,及时提供相关项目资料或文件,包括:项目规划(如项目地块控制性规划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技术指标(含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各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停车位数量等)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会议纪要,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或文件等;
3.及时办理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如:与发改委对接办理项
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与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发展中心对接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土地证、与生态环境分局对接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
4.协助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主要协助第三方机构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与完善(如项目资料各部门的盖章);
5.在财政局指导下填报录入地方债务系统。
第三方机构:
1.根据项目单位需求,结合政策及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负责项目谋划与包装;
2.负责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3.根据发改委评审结果进行可研报告的调整与完善;
4.负责“三评一案”及发行资料的制作工作;
5.做好并解决南阳市财政局的申报审核工作;
6.做好省财政厅专家评审必要的协调工作;
7.做好与项目单位、财政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必要的协调、沟通工作;
8.对项目相关关联单位提供必要的辅导等。
五、考核奖励措施
1.对项目单位按到位资金进行考核奖励
①到位资金3亿元(含)以上的,奖励单位经费30万元,记个人三等功(记功)2名;
②到位资金3亿元以下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单位经费20万元,记个人三等功(记功)1名,记个人嘉奖1名;
③到位资金1亿元以下5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单位经费10万元,记个人嘉奖1名;
④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单位经费5万元,记个人嘉奖1名;
⑤到位资金2000万元以下的,奖励单位经费3万元,记个人嘉奖1名。
2.对项目单位按评审入财政厅专项债项目库债券项目数量进行考核奖励
当年入库而没有实际发行的债券项目,按每入库一个项目奖励单位经费2万元。
3.牵头及要素保障单位考核奖励措施
对在政府债券项目融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牵头单位及要素保障单位分别奖励单位经费3-10万元,对表现优秀人员分别给予个人三等功(记功)、嘉奖奖励。
4.组织考核
政府办对专项债券争取考核工作进行综合统筹,财政局、发改委配合;财政局(债券运管专班)负责对政府债券项目进行评价排序。
主办:县财政局 督办:县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