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县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勇于创新,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到“服务到位,社会放心、家长满意、学生实惠”。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地处河南省西南部,人口103万,辖1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在校学生16.4万人,学校食堂分布在全县19个乡镇及2个办事处,其中享受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427所,全部学校食堂均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体检,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
2022年我县实际享受营养餐的学生115262名,累计10463394人次 ,财政累计下拨营养午餐补助资金52316970元。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覆盖率为100%。
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上报市级“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136家,目前已全部建设到位,公开食材加工过程,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二、营养改善计划类型
1.我县自2012年秋期在全县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餐:牛奶、面包);
2.2015年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完整营养午餐;
3.2019年秋期我局根据国家三部委文件要求,报经县政府同意,自2019年秋期开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实施自主经营,对大宗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食材配送,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镇平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镇教【2019】165号)和《镇平县教体局营养餐食材配送管理办法》镇教【2019】251号,且按照文件要求,督导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陪餐制度等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我县从2021年9月份开始实施“5+2”供餐模式,教体局营养办抽调部分中心校政务主任联合局机关纪委于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共开展了三次专项督查,对学校补助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严厉督促。
三、工作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我县制定出台了《镇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分管领导、各学校校长、班主任以及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考核评估,把考核结果和年终的考核相挂钩。
我县依据实名制学生学籍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坚决杜绝多报和漏报现象,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保证每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都能享受到营养餐。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77-66022639)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教体局营养办工作人员、中心校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跟踪落实供餐情况,广泛了解家长、学生对供餐的数量质量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整改落实。按照公示制度要求,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信息进行公示。
(二)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把好食品原料采购关。各学校所需粮油、鸡蛋、肉类等大宗原材料,按照国家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实现了定供应商、定品牌采购.配送公司在周一到周五上午(含所有调休工作日)9:30前按时配送到各个学校(含教学点)。 米、面、油、调料及其他辅料根据学校用量实行周配送,没有超过产品保质期;肉类生鲜类需每天配送,且配送过程中不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配送公司配送的生鲜类(蔬菜、肉类)原料,在源头种、养殖—采购—运输—储存等流程都有安全控制措施,送到学校的肉、蔬菜等生鲜类均要求干净、安全、卫生。入库食品原材料均索票、索证、索检验报告,保证食品质量;切实建立落实食品采购登记台帐,做到帐帐相符,账款相符,记录清晰准确。
建立长期监管机制,每月25日组织学校对食材配送公司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人员随时抽检、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实行退出机制。
2.加强食品储藏管理。各学校食堂均按食品安全标准,建设了食品储藏储存场所,保证了食品原料存储的安全。
3.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教体局对学校炊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的培训,从业人员以岗前必须参加健康体验,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证、上岗证。学校每年开展两次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证学校食品安全。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原材料进货,严格把好质量关、登记入库、出库完善交接手续,严格按制度执行。建立食品采购及资金公示制度,每月一公布,食品餐具、炊具清洗消毒有记录、有责任人。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处理办法,坚决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三)严格规范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对于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实行动态监控,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午餐。学校食堂的运转,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实行专帐管理。营养餐专项资金下拨要统一规范,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学校做好就餐台帐记录。学校必须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午餐,不得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也不得用于其他成本开支。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布经费帐目、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以及享受补助学生名单、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定期定时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教体局备案。
各学校领导做好每周陪餐制度。通过实地就餐的方式监督伙食水平,并坐好陪餐记录、陪餐缴费票据的整理工作。严格按照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要求各学校建立专项核算帐目。每月由中心学校审核,上报教体局体卫艺股复审汇总后,交由县财政局统一向学校拨款。体卫艺股工作人员定期抽查学校食堂帐目对外公示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通过几年来营养改善计划,我县学生营养状况普遍得到改善,学生健康水平普遍提高,学生、家长的营养观念发生了较大转变,提高了高标准膳食营养的意识。通过问卷调查,学生的综合满意度为98%,家长的满意度为92.4%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的惠民政策,我县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施情况良好。我县今后将全务提高运行质量,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实好,全面提升学生的健康水平。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