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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创新四举措服务企业发展
来源: 时间: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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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创新四举措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设立“企业生产安静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按照“有事必服,无事不扰”的原则,将每月1日至25日设定为“企业生产安静日”,明确规定在此期间,除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执法检查外,县乡两级所有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不得到企业(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二是实行预报备审核制,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企业生产安静日期间,确需到开发区和“白名单”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的,由实施部门提前向县委营商办、县纪委监委报备,持《镇平县涉企执法检查报备表》方可入企(项目)检查,未出示报备表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拟对白名单企业(项目)采取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的,需填写《镇平县涉企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报备表》,依法按程序提请县司法局进行审核,并向县委营商办报备后方可实施。三是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营造企业发展宽松环境。对标广州、成都等地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先进经验,结合镇平实际,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四是搭建政企沟通直通车,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县联席办组织张贴企业诉求直通车二维码,企业可通过二维码直接快速反映问题,联席办第一时间核实交办解决问题,大力提升企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