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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第14号
来源: 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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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

    

2022年第14

2022122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22〕1763号)批准,镇平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用地需征收雪枫、杨营两个乡镇(街道)五里河、郑坡、蒋坡三个村集体土地15.760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之规定,予以公告:

一、镇平县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公顷)

用途

位置

被征地村组

备注

1

ZPGG-2020-8

6.1589

仓储

平安大道北侧

五里河

 

2

ZPGG-2020-22

9.6019

商住

新县医院西侧

郑坡、蒋坡

 

 

 

 

 

 

 

 

 

 

 

 

 

 

 

 

 

 

 

 

 

 

二、征收土地地类

以现状地类为准。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648文件、河南国土资源厅豫国土发201679文件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费用按镇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采取货币和社保安置办法。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镇平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镇平县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在公告后,凡被征地村、组和农户在被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属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