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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阳街道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来源: 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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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务管理服务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1.省内党员(省外党员)系统在库党员

原基层党委直接在网发起转接——现县级组织部门审批——现基层党委审批或接收——党员到基层报到、基层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基层党支部接收并完善党员信息——党员按时到支部报到

2.省内党员(省外党员)非系统在库人员

持原基层党委介绍信到县级组织部门换取介绍信——持介绍信到基层党委办理——基层党委审理党员档案——档案合格到基层党支部报到,填写回执——档案不合格退回原单位整改档案,整改后再到支部报到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1.省内党员(省外党员)系统在库党员

由原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直接在网上发起转接——整理党员档案加盖封条——各级党委审批——同意——基层党支部审理档案、接收并完善党员信息——填写回执、寄回原党委——不同意——退回原党支部整改后再发起

2.省内党员(省外党员)非系统在库人员

由原基层党委开具纸质信——整理党员档案加盖封条——到原县级组织部门换取介绍信——持介绍信到基层党委报到——党员持回执寄回原党委


二、计生服务

 

(一)生育服务证的申请与领取

1.在河南省生育登记服务平台(网址:222.143.34.144)或者直接扫生育证平台二维码申请领取。

2.工作人员在生育证服务平台上审核办证人员的基本情况,情况属实无误后确认通过审核。3审核通过后由本人自主通过平台下载、打印生育证即可。

附二维码如下:

 

 

 

 

(二)独生子女奖励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申报工作

1.独生子女父母及农村双女户家庭父母年满60岁向村社区申报

2.填写《独生子女奖励扶助申报表》                      

3.由村、社区初审后报办事处计生办

4.卫健委会同计生办调查、复核后通一上报县卫健委

5.经审核合格后独生子女父母领取每人每月统一发放的80元的奖励扶助金

(三)计生药具的发放领取

居民直接到所在村、社区定点药具发放点扫“药具发放码”领取


三、民政残联服务

 

(一)办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1.申请条件: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2.申请程序: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3.低保申请材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表。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新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公示单。个人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致贫致困致残致病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65916009

(二)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申请

1.认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申请程序: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镇平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个人申请;镇平县特困救助供养人员认定审核表;镇平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护理协议书或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协议书;镇平县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65916009

(三)办理临时救助申请

1.申请条件: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教育救助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申请程序:审核标准是向当地乡镇(街道)民政所递交申请材料,由民政所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包括家庭条件、出院票据等)。各乡镇办救助对象标准为1-3个月。对于各种报销后剩余合规部分在10万元以上的将材料统一上报县民政局予以审批,救助标准为4-6个月。

咨询电话:65916009

(四)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申请

1.申请条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2.发放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标准是按照孤儿的救助标准,享受低保、残疾等其他救助的,扣除后进行补差发放。

3.办理流程:向当地乡镇(办)人民政府申请提供父母监护人及本人的相关材料—乡镇办人民政府查验—县民政局确认—不符合条件的终止

咨询电话:65916009

(五)办理孤儿福利待遇申请

1.申请条件:具有镇平县城乡常住户口,丧失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父母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需提交以下材料:

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身份认定申请,并填写《河南省儿童福利证申请表》、儿童监护人承诺书、监护协议书一式两份,申请时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孤儿或监护人申请书;②村委会或居委会提供的证明及乡镇办民政所复核意见;③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包括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或病故证明;父母双方有一方失踪的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或加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④孤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能够证明其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⑤申请时需同时提供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孤儿监护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病残儿童还需同时提供病残医疗证明复印件各2份;⑥孤儿本人的农村信用社银行折子本复印件。

3.办理程序:

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身份认定申请;

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提出初步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明确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及签名,加盖公章后,将两份粘贴有证明材料的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原件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者,要求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重新进行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系统。由县,市,省进行审核认定;

咨询电话:65916009

(六)办理高龄津贴申请

1.申请条件:镇平县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2.发放标准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高龄津贴的发放时按月发放 。

3.申报材料:高龄老人到龄向村(社区)申报,如行动不便的可以由赡养人代为申请并填写镇平县高龄津贴申请表。提供高龄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高龄老人的社保卡复印件

咨询电话:65916009

(七)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60元,可同时享受两项补贴。

办理程序: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审核——县残联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发放补贴

申报材料: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指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南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一、二页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残疾等级一、二级的残疾人。南阳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一、二页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

咨询电话:65916009

(八)办理残疾人辅助器具申领

残疾人基本康复辅具是根据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确定相应的辅助辅具,应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一、二页复印件;镇平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申请审批表。

咨询电话:65916009


四、退役军人服务

 

(一)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1.办理机构: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可。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办理流程申请:

(1)申请:①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或是退伍证明,有立功证明也带上。②穿深色衣服,不穿制服。③现场照相,不用带照片。

受理:涅阳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站;                                                

3)审查:镇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银行。                             

4)办理:银行制卡。

5)发证: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或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哪办理在哪领取)

(二)办理农村籍60周岁退役军人优抚优待

1.办理机构: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站。(以户籍地为主)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办理流程申请:

(1)申请:①申请人到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并填写《河南省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个人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退伍证或是退伍证明复印件;③1寸照片3张。

2)受理:涅阳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站;                                                

3)审查:镇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4)办理:镇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养老保险服务

 

(一)满60周岁老人待遇申请

办理流程:

1.本人满60周岁前一年年底到居委会填写待遇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社保卡或者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一份

4.从12年到年满周岁这一年每年都缴费,不欠费

以上所有材料交给村社区,由各村社区养老专干统一上报。

(二)死亡终止及退保

办理流程:

1.已退休

1)领取其他养老金到所在村社区领取终止表,填写好,由居委会盖章。

2)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3)受益人社保卡或者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一张,

4)退休证复印件两张,或者破产清算公司交满15年社保明细

以上所有材料由本人送县社保局五楼找王苗

2.参保人死亡

1)到所在村社区领取终止表,填写好,由居委会盖章

2)居委会或村开具死亡证明

3)(派出所开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有了提供)

4)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受益人社保卡或者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一张,

6)火化死亡人员提供火化证明+丧葬补助申请各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由各村社区养老专干统一上报。

3.户口重复

1)提供终止表一张,

2)派出所开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3)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受益人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一张

以上所有材料由各村社区养老专干统一上报。

(三)年审暂停续发

每年3月份开始,为期两个月进行手机自行年审,可以在支付宝→豫事办→养老退休→社保资格认证,未参加年审人员本年度养老金会停止发放,暂停发放后本人及时在手机上年审即可!

若因本人身体残疾或者重病住院,可以进行人工年审!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②社保卡复印件一张;③手持身份证和近期报纸打印A4纸;④所在村社区开具健在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由各村社区养老专干统一上报。

(四)发放信息维护(养老待遇发放人员变更账户)

养老待遇发放人员,领取养老保险的账户发生变更,需要及时到村社区提供以下资料:

①新社保卡或者新的农村信用社卡或者折子本复印件一张;②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以上所有材料由各村社区养老专干统一上报。


六、社会保障服务

 

(需检验原件,复印件附申请表后按顺序依次整理,均用A4纸,所有申请资料一式两份)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包括首页、失业登记页及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复印件。

涅阳街道政务服务办事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