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泉铺镇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三必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南阳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根据镇办【2022】17号文件《镇平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职责清单和“三必须”工作方案。
第一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权利相统一”“分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新业态新风险新行业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落实。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城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支持保障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
第三条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第四条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参照本职责清单,进一步细化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确保“三个必须”落到实处。
第五条镇党委、政府副职加强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三个必须”的工作措施。
第六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分工
镇 安 委 会 主 任:
李先春 镇 长 负责安委会全面工作
镇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周 正 副镇长 主管安委会日常工作、应急办
吴长明 人大主席分管农业、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
侯 伟 党委副书记分管矿产资源、自然资源所、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电管所
安 攀 党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综治中心、司法所、财政所
陈 珂 纪委书记分管林业、道路交通、人居环境
孙 申 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退伍军人服务站、禁燃禁放禁烧、环境保护执法大队
申 涛 党委委员、副镇长社会治安综治中心、派出所、信访办
丁功文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部、水利站、河长制(协管农业农村、人居环境、禁燃禁放禁烧、厕所改造)
郭 龙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建办公室
张 彬 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党群服务中心、殡改办、文化服务中心
张云良 副主任科员协管人大、党政办
徐宝林 副主任科员协管党群服务中心、矿山资源
镇 安 委 会 成 员:
姜克超 党政办主任
崔明泽 应急办主任
杨 娟 党建办主任
王辛耕 财政所长
刘会侠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 云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王 钊 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
杨维新 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王 瑞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余定一 镇综治中心主任
段 春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赵显果 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徐中建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张 弛 市场监管所长
赵 义 派出所指导员
王智新 司法所长
殷鹏举 供电所长
赵恒志 卫生院院长
杨 柯 联通负责人
周 杰 邮政支局
第七条本职责清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镇党委、镇政府、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本职责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及县级职责清单变化和分管工作变化,本职责清单相应修订调整。
柳泉铺镇人民政府
2022年6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