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乡镇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范性文件

柳泉铺镇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三必须"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2-11-29
分享:

柳泉铺镇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三必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南阳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根据镇办【2022】17号文件镇平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职责清单“三必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权利相统一”“分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新业态新风险新行业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落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行业领城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支持保障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

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行政村、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参照本职责清单,进一步细化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确保“三个必须”落到实处。

镇党委、政府副职加强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三个必须”的工作措施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分工

  任:

李先春      负责安委会全面工作

镇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镇长   主管安委会日常工作、应急办

吴长明  人大主席分管农业、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

   党委副书记分管矿产资源、自然资源所、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电管所

   党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综治中心、司法所、财政所

   纪委书记分管林业、道路交通、人居环境

   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退伍军人服务站、禁燃禁放禁烧、环境保护执法大队

   党委委员、副镇长社会治安综治中心、派出所、信访办

丁功文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部、水利站、河长制(协管农业农村、人居环境、禁燃禁放禁烧、厕所改造)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建办公室

    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党群服务中心、殡改办、文化服务中心

张云良  副主任科员协管人大、党政办

徐宝林  副主任科员协管党群服务中心、矿山资源

 员:

姜克超   党政办主任

崔明泽   应急办主任

    党建办主任

王辛耕   财政所长

刘会侠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

杨维新   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余定一   镇综治中心主任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赵显果   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徐中建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市场监管所长

    派出所指导员

王智新   司法所长

殷鹏举   供电所长

赵恒志   卫生院院长

    联通负责人

    邮政支局

本职责清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镇党、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本职责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及县级职责清单变化和分管工作变化,本职责清单相应修订调整。

 

 

柳泉铺镇人民政府

2022年6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