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镇平县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重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决策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镇平县财政局、镇平县乡村振兴局对“2022年镇平县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镇平县烟叶服务中心是2022年镇平县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促进烟叶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项目实施依据
镇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呈报2022年镇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的报告》(镇农领〔2022〕43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
2022年镇平县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项目:在遮山镇夏庄村、白沟村、小苏庄村,高丘镇陈营村,彭营镇田营村建设新建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70座及挑拣棚和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每座炕房及附属工程造价10.7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22年镇平县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项目总投资750.02万元。
(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根据镇平县烟叶服务中心报送的佐证材料,以及绩效评价工作组查看相结合,2022年镇平县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项目在遮山镇夏庄村、白沟村、小苏庄村,高丘镇陈营村,彭营镇田营村建设新建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70座及挑拣棚和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2022年镇平县新建标准化电能烤房,总投资750.02万元,新建电烤房70座,可满足1190亩烟叶就近烤烟,能带动脱贫人口35人务工,全年务工总收入可达10.5万元。70座烤房可带动1190亩土地流转,群众收益59.5万元,所涉及村获得烟叶返还税27.99万元。
社会效益:新建电能烤房代替烧煤烤房,可以大大降低对空气的污染,实现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和粉尘等污染物的零排放,降低耗能35%左右,减少能源成本25%左右。
三、评价结果
经过分析责任单位镇平县烟叶服务中心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部门调研等方式,评价结论如下:“2022年镇平县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项目”解决了烟叶烘烤问题,烤出来的烟叶品相好,品质高,出售价格高,增加了群众收入;而且环保卫生,没有烟尘污染周边环境,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基础。
按照“优、良、中、差”绩效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评价属于结果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认为“2022年镇平县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意见建议
1.通过实施该项目,以电能替代燃煤烘烤,既实现了烟叶烘烤节能环保,又提升烟叶烘烤质量。与传统烤炉相比,电烤炉烤出来的烟叶品相好,但成本降低一半,增加了烟农及周边群众经济收入为全县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
2.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和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督查考察依据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改善烟农烤烟问题。
2022年镇平县标准化烟用电能烤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
镇平县乡村振兴局 镇平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