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保
一、医疗救助(医疗救助申请初审)
(一)办理地点
石佛寺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二)许可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三)受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2、【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农商银行账号
4、低保证
5、医保报销单
6、保险理赔单
7、《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住院医疗救助填写)
8、《城乡困难群众门诊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门诊医疗救助填写)
9、《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五)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六)法定许可时限
60个工作日
(七)承诺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电话
0377-6582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