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制度
1、参加县级以上会议原则上按会议通知范围参会,由党政办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要将会议内容及时向书记或镇长汇报,并认真落实。
2、镇级会议要求:一是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随意调整人员顶替参会。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需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并调整人员,同时在会前报备。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后一律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要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会议期间,不得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言行举止;不得在会议室外长时间逗留;与会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二是大力开展会风会纪督查,镇党政办对参会情况、会议期间违反规定的站办所和个人进行登记。累计多次缺会或违反会场纪律的,由镇纪委进行责任追究。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及违反会场纪律人员,镇纪委实行通报批评,责令所在站办所及个人分别书面说明原因;对每半年内累计缺席2次或迟到、早退、违反会场纪律共3次的人员,实行警告约谈,责令本人作出检查,所在站办所写出整改报告;对每半年内累计无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或迟到、早退、违反会场纪律共4次以上(含4次)的人员,实行诫勉谈话;对因缺席、迟到、早退或违反会场纪律而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进行问责,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视频分会场违反纪律被省市县通报的站办所和个人,将从严从重追责。三是会议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会议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对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
周二下午组织全体机关同志(并按需要通知村组干部参加)集体学习,周三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其他时间自学。
2、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加强廉政建设讲话,特别是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
(3)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的相关文献材料。
(4)各种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等。
(5)具体学习内容以每月学习计划安排表为准。
3、考核检查
严格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请假,每一次学习参与情况将在机关公示栏内或大屏幕上通报,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活动1次的,罚款50元并给予全镇通报;达到3次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给予诫勉谈话。机关全体同志的学习笔记本由镇党委统一发放,镇党委将定期检查机关干部的学习笔记,检查情况将在周二集中学习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由党政办、党建办具体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并落实。
三、值班制度
1、以党政办排出的值班表为准,每天班子成员带班,并由带班领导落实值班人员到岗情况。
2、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值班情况,并将值班记录本向下班交接。
3、值班人员负责机关内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接待上级来人和群众来访;接听和处理外来电话;解决处理值班期间的各种问题;遇突发事件时,负责调度应急人员和车辆;如遇重大问题除及时处理和控制外,应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上级汇报。
四、“双包双联”工作制度
镇领导班子成员在分工合作、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实施“双包双联”工作制度。“双包”,一是包重点工作、大事实事;二是包片、包村;“双联”,一是联系镇直单位或重点村,二是联系重点企业或项目;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或联系工作(单位),要按照“谁分包,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分管单项工作要争全县前三名,综合工作要创全县前五名。全年各项工作在全县考评排名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取消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督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1、督查机构
督查工作由镇作风办全面负责,各类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向交办的上级单位和镇主要领导报告。
2、督查范围
(1)上级机关重要文件、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及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3)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4)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5)机关内部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考勤、学习,会议纪律、值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市县十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7)其他事项的查办。
3、责任追究
(1)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有关领导口头批评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作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2)在全县相关工作排名中两次位居后五名(含两次)或被上级部门予以黄牌警告、一票否决造成一定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期内再次被批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免职、责令辞职或辞退等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程序处理。
六、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制度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彭营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工作要求
宣传报道人员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宣传纪律,绝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防止不实报道的发生。对一些情况复杂、矛盾集中、容易对单位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的问题要严格把握。不能随意公开报道、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稿件要报送党委书记审阅后才能报送。
3、考评范围
中央级:《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新华网等
省级:《河南日报》、《领导参阅》、《河南工作》、《调查研究》、《领导科学》等
市级:《南阳日报》、《南阳通讯》等
县级:宣传部、镇平网、县委县政府两办信息、县政府网站
4、奖励标准及办法
(1)对上发表文章,撰文内容必须紧扣彭营工作。要求千字以上(县级3000字以上),本人原创,鼓励独立成文。
(2)奖励标准:独立成文发表的,中央级3000元,省级1500元,市级300元,县级50元,同外单位人员联合成文发表的,中央级2000元,省级500元,市级200元。
(3)同一文章在不同刊物重复发表的,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计奖,可累计篇数。
(4)发文情况每半年统计一次,统计时须一并提供相关稿件采用通知单或刊用稿的原件及复印件。
(5)年终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