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残疾类)
一、残疾辅助器具申报发放
(一)办理地点
枣园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二)许可依据
1、《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三)受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已办理残疾人证,确实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予以受理。
2、【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残疾证
3、低保证
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五)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六)法定许可时限
0个工作日
(七)承诺许可期限
即办件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电话
0377-65652205
二、残疾人“两补”申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一)办理地点
枣园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二)许可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3.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不予批准的条件】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
(四)申请材料
1、户口本和身份证
2、残疾人证
3、低保证
4、《河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5、银行账号
(五)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六)法定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承诺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电话
0377-65652205
三、生活补贴
(一)办理地点
枣园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二)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三)受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1.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2.具有本县户籍; 3.补贴对象必须是已经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2、【不予批准的条件】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对生活确有款南残疾人的救助审批表》
2、身份证和户口本
3、残疾人证
4、低保证
5、银行账号
(五)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六)法定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承诺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电话
0377-65652205
四、残疾人“两补”申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一)办理地点
枣园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二)许可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 2.持有残疾人证 3.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4.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5.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不予批准的条件】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申请材料
1、户口本和身份证
2、残疾人证
3、《河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4、银行账号
(五)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六)法定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承诺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电话
0377-65652205
五、残疾人证申请、发放登记
(一)办理地点
枣园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以下全部办理事项均在此地点)
(二)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三)受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2、【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申办资格和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
2、照片(二寸白底彩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五)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六)法定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承诺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电话
0377-65652205
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一)办理地点
枣园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二)许可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1、【予以批准的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3.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不予批准的条件】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
(四)申请材料
1、户口本和身份证
2、残疾人证
3、低保证
4、《河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5、银行账号
(五)许可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六)法定许可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承诺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咨询电话
0377-6565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