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园镇关于制定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枣园镇根据南阳市观念能力作风办的《南阳市推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制订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如下。
一、说“不”提级管理的内容
在接待服务对象时,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不得向服务对象说“不知道怎么办、不清楚在哪办、不符合办理条件、暂时不能办理、不属于我单位职责”等用语,严格执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直至有效推动事项办理完成。
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人员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关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三、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办理事项适用范围
1.行政许可事项;
2.其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3.党委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批转、交办事项;
4.来访信访办理事项;
5.业务咨询事项等。
四、首问负责制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提交材料或有关咨询服务内容,未经请示上一级领导,不得直接说“不”,并按下列情形分类处理。
(一)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首问负责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确定的职责履行以下义务:
1.符合法定规定且手续齐全的,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结事项;
2.对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3.不能当场办理的,应负责跟踪其办理情况,依法依规在承诺时限内办理或答复;
4.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且需要单位内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首问负责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牵头商定办理方案。经会商难以解决的,由首问负责部门列明具体事项、办理存在的问题,报单位党委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如联系不上,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需联系的职能部门及其所在位置、联系电话等。
(三)对于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其中涉及书面申请事项的,首问负责人经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应以书面形式移交该事项主管部门;对口头咨询事项应告知该事项主管单位名称、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五、说“不”的程序
对拟说“不”的事项,首问负责人需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说明说“不”理由,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要综合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要组织审核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主要领导最后审定;主要领导要担当作为,统筹内部资源,对于能办的或克服困难能办的事,主动努力去办,确实不能办的,由首问负责人明确告知服务对象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及说“行”建议。
六、构建“首问责任人——业务部门负责人 ——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链,同时制定每级负责人名单,镇党委书记对本单位说“不”提级管理负总责。
七、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相关事项,认真做好首问负责制办理事项登记统计,确保首问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限回复服务对象。
八、镇纪委、党政办负责监督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不合规定的要求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违反本办法说“不”的,导致当事人投诉或上访的,对我单位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1、四级责任链条每级负责人名单
中共镇平县枣园镇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
四级责任链条每级负责人名单
业务部门 | 首问 负责人 | 业务部门负责人 | 单位分管 领导 | 单位主要 领导 |
党建组织 | 王鹤、 李晓宁、张炜 | 杨朝峰 | 陈晓波 | 党委书记:刘柯兵 |
退役军人事务站 | 高烽镪 | 宋双宝 | 曾卓 | |
自然资源所 | 杨严萍 | 李照云 | 李朝玉 | |
劳保所 | 张炜 | 张红娟 | 赵红梅 | |
民政所 | 袁辉 | 尚国有 | 张峰涛 | |
计生办 | 孙培梁 | 杨改会 | 王小静 | |
派出所 | 魏刚 | 李永安 | 李永安 | |
农办 | 刘冬焕 | 李兆龙 | 张峰涛 |

公安机关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324024113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