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
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1月8日印发了《镇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强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现以有限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上级政策精神和镇平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依据
本通知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国有资产划转有关政策规定。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5个方面:
1.总体要求及目标
2.概念及适用范围
3.作价出资(入股)方式。
(一)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
(二)国有土地资产划转作价出资(入股)
4.作价出资(入股)流程
(一)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参照土地出让程序执行。
(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划转作价出资(入股)程序执行。
(三)本工作方案实施期间,上级国家机关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监督管理。
四、取得成效
本通知的制订,本着先行先试、合法合规、结合实际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方案,从工作原则、作价出资(入股)条件等方面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作出了详实的规定,此项工作填补了全市该领域的“政策空白”。目前,已完成作价出资(入股)土地27宗,面积1470.32亩,实现出资收益2.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