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教体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一、镇平县教体局机关办事指南
1.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镇平县府前街8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377-66022880
通讯地址:镇平县府前街84号
邮政编码:474250
电子邮箱:zpjyxx@163.com
2.镇平县教体局机关股室索引
3、镇平县教体局股室职能
(一)办公室(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办查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协调全县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行政审批和大数据管理中心的协调工作。
(二)人事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审计股。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中小学校的设置、撤销和变更;统筹管理县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财务监管工作;编制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全县国内外教育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学校后勤发展与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基础教育一股。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性措施;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组织审定义务教育阶段县级及校本教材教科书,指导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基础教育二股)。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措施和基本教学文件;组织审定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县级课程教科书,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六)组织与思想政治工作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其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指导全县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县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县民族教育和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七)教师工作股。拟订教师教育工作的政策性措施及指导性教学文件;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县特岗教师相关工作;配合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统筹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劳动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营养餐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卫生达标及管理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贯彻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九)教育督导办公室(镇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起草县级教育督导报告;开展督学培训。
(十)安全管理股。统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县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
(十一)党风行风建设与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教育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警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行政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十二)民办教育管理股。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和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相关政策性措施,引导与协调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组织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年审与评估,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承担镇平县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镇平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镇平县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镇平县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镇平县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镇平县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镇平县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镇平县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中共镇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中共镇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镇平县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镇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中共镇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三、镇平县教体局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1.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09:00——下午17:00
咨询电话:0377-65610667
2、受理事项清单(如下表)
序号 | 主 项 名 称 | 法定时限 |
1 | 实施初中学历、小学学历、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设立(未经过筹设的) | 90 |
2 | 实施初中学历、小学学历、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设立(经过筹设的) | 90 |
3 | 实施初中学历、小学学历、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地址变更 | 90 |
4 | 实施初中学历、小学学历、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举办者变更 | 90 |
5 | 实施初中学历、小学学历、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校名变更 | 90 |
6 | 实施初中学历、小学学历、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校长变更 | 90 |
7 | 实施初中学历、小学学历、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终止 | 15 |
8 | 河南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县级表彰 | 30 |
9 | 区级示范幼儿园评定 | 270 |
10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 90 |
11 |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 90 |
12 | 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 90 |
13 | 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换发 | 90 |
14 | 对本地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教师申诉的处理(县级) | 30 |
15 | 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学生申诉 | 30 |
16 | 校车使用许可 | 60 |
17 |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90 |
18 |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奖励 | 60 |
19 | 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 | 60 |
20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成立的审查 | 40 |
21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销的审查 | 20 |
22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审查 | 20 |
23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的审查(住所为自有的) | 20 |
24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的审查(住所为租赁的) | 20 |
25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变更的审查 | 20 |
26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金变更的审查 | 20 |
序号 | 主 项 名 称 | 法定时限 |
27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审查 | 20 |
28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 20 |
29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 20 |
30 | 健身气功站点年检 | 20 |
31 | 健身气功站点变更登记 | 20 |
32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30 |
33 | 延续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30 |
34 | 变更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30 |
35 | 补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30 |
36 | 注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30 |
37 |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 | 90 |
38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 20 |
39 |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批准 | 20 |
40 | 全民健身设施改变用途批准 | 20 |
41 | 民办高中、中专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 | 60 |
42 | 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60 |
43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会考成绩证明 | 10 |
44 | 实施高中、中专学历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设立(未经过筹设的) | 90 |
45 | 实施高中、中专学历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设立(经过筹设的) | 90 |
46 | 实施高中、中专学历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校长变更 | 90 |
47 | 实施高中、中专学历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终止 | 90 |
48 | 实施高中、中专学历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校名变更 | 90 |
49 | 实施高中、中专学历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地址变更 | 90 |
50 | 实施高中、中专学历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的举办者变更 | 90 |
51 |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 | 90 |
52 | 办理高中学历证明书 | 10 |
53 |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级奖励 | 60 |
3、教体局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如附件)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