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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来源: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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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镇平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及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局印发《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镇教〔202278号),从制度上逐步化解择校现象,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镇平县小学阶段在校生80328名学生,其中一年级新生招收10893名;初中阶段在校生43509名学生,其中七年级招收15099名。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施教片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招收在没有资质的校外教育机构食宿或托教的学生。

2.坚持关注困难群体原则。农民工随迁子女确需在县城就读的,凭相关证明,到指定的学校就读。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摸清底数,采取措施,确保留守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四类学生”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3.坚持从严控制规模和班额原则。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入手,严格控制城镇班额超标学校的招生规模,起始年级按照规定班额,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同时实行规模控制和班额控制,今年19所公办中心城区学校,起始年级不允许出现55人(含55人)以上的大班,其他年级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乡镇学校起始年级力争按照标准班教学,所有年不得出现55人以上的大班。各学校招生班数、人数一经确定,不准超规模、超班额招生,不准违规招收插班学生。

4.坚持阳光招生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主动公开公示招生政策、招生人数、招生规模、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设立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具体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按照“县级规划督查、乡镇统筹实施、学校具体落实”的原则统一进行。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划片落实、过程监控,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2、规范学生流动。学校严把择校关,乡镇内部的学校严把跨乡镇掐尖招生关,城乡之间的学校严把无序流动关。严把流出学校、流入学校“双向审核同意”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作为接收学校招录片区外学生重要依据。

3.严格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各级文件精神,严格按施教、按条件、按程序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招生、违规收费,不得拒收施教片内学生,也不得跨片违规招生。

4.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按计划招生,城区的民办学校为政府分忧,化解公办学校就学压力,主动承担周边区域一定的义务教育任务,同时严格控制规模和班额,杜绝超计划招生。严格招生纪律程序,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报名次序,招满即停,不准提前招生,严禁进行各类形式考试的选拔性招生。招生宣传内容经过教体局审批后才能公示和宣传

5.严审入学资格。一是严把入口关。各学校负责对新生报名材料进行细致验核,对符合条件的建立“一生一档”(学生花名册、原始档案材料等),对条件不符、资料不全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城区申请报名学校就读资格。二是严把复核关。中心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复核。三是严把公示关。由招生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健全应急机制各学校明确招生入学工作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新媒体平台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累。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和招生工作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