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内设机构职能
一、县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是:
(一)负责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负责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进行调研、业务指导和协调。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整理和上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九)负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有关金融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金融相关工作。
(十三)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和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镇分支机构,营造健康优质、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
(十四)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化解大型企业、上市企业等金融风险;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十五)做好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配合中央、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防范处置有关工作。
(十六)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7类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强对“4类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非公金融企业党建工作。
(十七)负责协调组织全县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
(十八)负责县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审批等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
综合科(机要档案科)、政策法规科、督查室(政府绩效管理科)、信息调研科、政务公开办公室(职能转变协调科)、金融发展监管科、国防动员科(人民防空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五科、六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三、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机要档案科)。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公务和事务的统筹协调、服务保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班子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议定事项督办落实;负责牵头制定县政府办公室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等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相关文稿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批示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起草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发文规划,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格式审核把关工作和公文收发、运转、审核、印制和印章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安全保障及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工作,指导政府系统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的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承担机关干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承担县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审批等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办理相关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办理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上级政府裁决的相关案件代理工作;负责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的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等工作;负责办理上级行政复议机构指定需要配合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
(三)督查室(政府绩效管理科)。负责国务院、省、市、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负责配合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开展的综合性督查,抓好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负责上级机关对县政府办公室批示件的办理;负责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县长调研时议定事项以及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督办;组织拟订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政府系统政务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对人大和政协交办县政府的建议、提案进行督查督办;配合县委做好政府系统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观摩活动筹备组织工作。
(四)信息调研科。统筹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负责收集、处理、报送全县政务信息;负责向上级政府办公厅(室)报送镇平政务信息;掌握和报告县内外相关重要政务信息和敏感动态;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编发信息工作刊物。负责拟定县政府系统和县政府办公室年度调研计划;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系统和县政府办公室科室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编发《调查研究》等刊物。
(五)政务公开办公室(职能转变协调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政策发布、解读等政府信息日常公开工作;负责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督办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效”改革工作。
(六)金融发展监管科。加强对全县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改革化险、风险处置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研究提出金融风险应对处置方案;加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建立健全全县地方金融大数据监测体系,做好日常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协调联络中央及省、市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镇平分支机构,组织开展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对接合作;负责协调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金融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牵头部门日常工作。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和部门化解大型企业、上市企业等金融风险,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地方债务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企业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牵头负责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拟订全县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联络中央及省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驻镇平分支机构,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协调服务期货市场发展;统筹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协调推动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配合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风险排查、风险研判及行政处置工作;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金融领域相关信访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督管理,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负责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县内相关业务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行政审批、监管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县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和非公金融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县委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及相关会议研究事项的催办督查工作;负责金融领域相关会议活动的文件文稿起草、协调服务和会务组织等工作;组织研究有关金融政策,拟订有关金融监管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地方金融改革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全县统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推动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的建议;承担金融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等工作;监督履行金融工作职责的情况,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国防动员科(人民防空科)。贯彻执行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有关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承担全县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职责;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牵头建立联合办公室定期例会、联合办文、信息互通、要事互商、协同指导等制度机制;检查监督国防动员相关任务落实,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指导人民防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协调处理全县跨军地国防动员有关事宜;指导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工作,协同推进新域新质国防动员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统筹制订全县国防动员潜力资源调查方案计划,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资源统计调查、汇总分析、信息报备和情况报告;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作;参与审核城乡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相关内容;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疏散避难场所及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服务社会民生和实施平战转换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城市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违反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完成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一科。负责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县长日常工作安排和出席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县长在专业性会议上讲话和日常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署名文章、综合性会议讲话和县政府班子相关文稿;承担县长日常公文运转和县长交办事项、批示件的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的组织服务和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九)二科。负责跟线服务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领域的公文处理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
(十)三科。负责跟线服务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领域的公文处理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十一)四科。负责跟线服务的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领域的公文处理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十二)五科。负责跟线服务的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领域的公文处理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十三)六科。负责跟线服务的副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领域的公文处理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跟线服务的副县长分管工作的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县政府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活动筹备组织、公文处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党委对政府机关党委有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