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办〔2022〕20号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平县2022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2022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7月22日
镇平县2022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
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视察南阳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四水同治”和全省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全面推动我县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用好用足南水北调水源,充分发挥南水北调工程效益。根据《南阳市水利局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南水北调用水效益提升工作的意见》(宛水〔2021〕6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南水北调的讲话、批示及指示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保障城乡供水水量水质安全和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根据“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用水政策要求,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合理配置水资源基础上,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实施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限期封停,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先供后封、供封同步、全面排查、分类实施、强化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受水厂和市政管网建设、封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以南水北调水置换地下水,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
按照县自来水公司、九龙供水公司提供的供水范围确定自备井封停范围。除有特殊用途并经镇平县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保留的自备井外,凡是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自备井,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封停和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对公共供水管网暂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自备井,需经供水部门充分论证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手续的前提下,可暂时继续使用,待公共供水条件改善后予以封停;对非法取水的自备井,一律无条件封停;对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封停的自备井,经县政府同意,可以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予以封停。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2022年7月25日前)。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年度自备井封停工作,发布实施方案和封停通告,加强媒体和载体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水观念,营造自备井封停的舆论氛围。
2.排查认定(2022年8月20日前)。涅阳街道 、玉都街道、雪枫街道、杨营镇、石佛寺镇、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三办两镇开发区”)负责对本辖区内目前存在的自备井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认定,建立台账,确定本辖区自备井封停名单,汇总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3.管网建设及水源置换(2022年10月31日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三办两镇开发区”等责任主体下发任务清单。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自备井单位进行封停对接,确定自备井封停工作进度计划,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督导自备井用户完成内部管网改造和水源置换。县自来水公司、九龙供水公司负责完成市政供水管网至用水户建筑区划红线管网铺设。
4.封停验收自备井(2022年12月底)。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本辖区自备井的封停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完成自备井封停的验收工作。
三、封停程序、封井方式及保留自备井管理
按照《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平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2018〕74号)和《镇平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益范围内保留自备井管理意见(试行)》(镇封办〔2019〕1号)要求,需要保留自备井的单位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县领导小组提出保留自备井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封井责任。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封井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四水同治”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纳南水北调水量充分发挥南水北调工程效益的重要举措。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力推进水源置换和自备井封停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县水利局负责自备井封停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检查,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县税务局根据《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负责对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用户,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水资源税;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负责做好涉及规划、占用土地、公共设施和绿地、破路施工及通行等审批手续的办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公共供水卫生检疫工作;县自来水公司、九龙供水公司负责配套管网和公共供水管网至用水户建筑区划红线的管网建设等工作,并简化接通手续,做到先供后封,确保被封井单位生产、生活供水安全;县公安局负责对不配合、妨碍自备井封停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县自来水公司、九龙供水公司负责市政供水管网建设和用水户建筑区划红线的管网建设;用水户负责内部管网改造施工,改造费用由用水户承担,具体由所在辖区乡镇(街道)组织筹措。
(三)广泛宣传,强化氛围营造。各相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媒体宣传、印发通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明白卡、入户宣传等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实施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及自备井封停工作的意义,积极争取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培树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推动封停工作顺利开展。对不按要求封停的,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并采取处置措施,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要以自备井封停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县情水情宣传教育,让居民群众用上安全南水北调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
(四)严格督查,强化工作奖惩。为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县督查中心将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及自备井封停工作进行立项督办,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和“观念能为作风建设年”活动范畴。工作开展期间,由县督查中心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对行动积极,组织得力、成效显著以及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组织不力、贻误整体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对因玩忽职守、敷衍应付致使到期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实施责任追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层和个人举报擅自凿井、无证取水或擅自启用已封停自备井等非法取水行为,力促形成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附件:镇平县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 件
镇平县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松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邹二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孟凡润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督查中心、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城区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日常具体工作。孟凡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薛国彬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办:县水利局 督办:县政府办公室三科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