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乡新注册公司的
1.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印章等手续免费一站式办理。
2.需要提供注册地的,根据企业类型,指定“县产业集聚区办公区、新经济产业园、创新创业大厦”作为公司注册地址。
3.对年综合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受益财政参照税收地方所得的50%标准予以奖补。奖补年限暂定五年。
二、返乡新创办实体经济和生产性项目的
1.农业项目,协助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2.养殖业项目,协调一般农田及点状土地供应。
3.工业自建项目,按照产业政策和项目定位享受相应的土地奖补政策,需要标准化厂房的优先提供标准化厂房;符合条件的享受《关于支持“主新特”产业和重点工业项目的若干政策》。
三、符合总部经济特征的企业,以年综合税收500万元为基数,超基数部分五年内由受益财政参照税收地方所得的60%标准予以奖补,其中个人所得税参照地方所得的100%标准予以奖励。
四、设立返乡创业专项基金,对优质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五、鼓励镇平在外机构、在外人员及支持镇平发展的各界人士积极招引项目。每引进开工建设一个固定资产投资超5000万元工业项目,奖励引资机构(人)办公经费10万元;每引进开工建设一个固定资产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奖励引资机构(人)办公经费20万元;引进开工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超5亿元或重大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引资机构(人)办公经费奖励。
六、优先保障返乡创业人员享受优质教育、医疗绿色通道、社保等服务;符合诸葛英オ计划的享受人才奖励补贴;高端人才优先入驻县人才公寓;作出突出贡献的授予“镇平发展功臣”称号。
七、县设立专班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服务中心。
(来源:镇平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