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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平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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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镇平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8日

 

镇平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新成效。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发展绿色循环农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等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设为保障,以产业提升为方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打造一批全域全量利用的典型样板和产业化发展的典型模式,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利用机制,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壮大市场主体,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2.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在全县范围内整体推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3.多元利用、农用优先。按照“先农后工、先饲后肥”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4.疏堵结合、以禁促用。通过强力推进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秸秆资源利用意识和综合利用规模。

(三)工作目标

以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022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5%以上,全县秸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秸利用市场化主体进一步壮大,秸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

二、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1.秸秆肥料化利用。以实施农作物秸秆深耕还田,同时增施腐熟剂为重点,拟计划在侯集镇、贾宋镇、杨营镇、马庄乡、安字营镇、彭营镇、枣园镇、张林镇、晁陂镇、曲屯镇、卢医镇、高丘镇等12个乡镇开展秸秆深耕还田肥料化利用。相关乡镇要以60万亩“想念农场”建设为依托,集中连片,实施项目建设,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调动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生产主体参与秸秆还田的积极性,达到改善土壤团粒结构,促进耕地地力提升。

2.秸秆饲料化利用。在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合作社等开展秸秆青(黄)贮、膨化等技术普及应用,推进秸秆饲料深加工和高效利用,促进全县畜牧业发展。

3.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等技术。以现有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和周边县市秸秆发电厂为依托,加强秸秆供需衔接,充分发挥秸秆转化利用能力。

4.秸秆基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草腐菌,带动食用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生态平衡。

5.秸清运收储。坚持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原则,支持发展秸收储大户,壮大秸经纪人队伍,培育技术先进的秸加工转化市场主体。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化收储组织、村有固定秸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收储运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

6.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加大秸综合利用技术的宣传普及,营造秸秆利用良好宣传氛围,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良好做法,打造秸综合利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

三、项目建设内容

1.以土地相对集中的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依托,集中连片,开展机械化粉碎深耕还田+增施秸秆腐熟剂,计划实施面积7万亩

2.对秸进行青(黄)贮的肉(奶)牛、肉羊养殖企业按秸秆青(黄)储量进行补贴,计划补贴3万吨

3.对秸清运收储企业按秸秆清运收储量进行补贴,计划补贴2万吨;

4.以现有食用菌种植基地为依托,充分增加食用菌综合利用量,提高基料化综合利用率,计划补贴0.5万吨。

5、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2个(每处示范面积不少1000亩,每处建立一个秸秆离田腐熟肥料化利用示范点);

6.建立健全秸秆利用综合评价体系,大力开展秸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四、项目资金使用和补贴标准

(一)资金使用方向

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10万元主要用于

1.秸秆粉碎深耕还田+增施秸秆腐熟剂(所有参与作业设备必须装配在线监测装置);

2.秸秆饲料化补贴;

3.秸秆清运收储补贴;

4.秸秆基料化利用补贴

5.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建设;

6.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及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7.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二)补贴标准

1.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秸秆腐熟剂7万亩,其中:秸秆粉碎深耕还田每亩补贴60元,根据服务需求,不足部分由服务对象自筹;秸秆腐熟剂每亩用量2公斤,补贴15元;小计补贴资金525万元

 

秸秆粉碎深耕还田

秸秆腐熟剂

(万元)

(万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万元)

(公斤/亩)

(万元)

侯集镇

0.6

60

36

2

9

 

贾宋镇

0.6

60

36

2

9

 

杨营镇

0.6

60

36

2

9

 

马庄乡

0.6

60

36

2

9

 

营镇

0.6

60

36

2

9

 

彭营镇

0.6

60

36

2

9

 

枣园镇

0.6

60

36

2

9

 

曲屯镇

0.5

60

30

2

7.5

 

晁陂镇

0.5

60

30

2

7.5

 

卢医镇

0.5

60

30

2

7.5

 

高丘镇

0.5

60

30

2

7.5

 

张林镇

0.8

60

48

2

12

 

 

7

 

420

 

105

525

2对秸进行青(黄)贮的肉(奶)牛、肉羊养殖企业秸秆青(黄)储量饲料化补贴3万吨。其中对利用夏季干贮的秸秆每吨补贴100元,补贴数量1万吨;对利用秋季青(黄)贮的秸秆每吨补贴45元,补贴数量2万吨。小计补贴190万元;

3.秸秆清运收储补贴2万吨,每吨补贴80元,小计补贴160万元;

4.秸秆基料化利用补贴0.5万吨,每吨补贴100元,补贴50万元。

5.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2处,每处补贴80万元,(含秸秆离田腐熟肥料化利用示范点2处,每处补助10万元)小计补贴160万元;

6.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建设、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费用25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明细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标准

 

 

1

秸秆机械粉碎

还田

7万亩

60/

420万元

525万元

秸秆腐熟剂

7万亩

15/

105万元

2

秸秆饲料化

1万吨

100/

100万元

190万元

2万吨

45/

90万元

3

秸秆清运收储

2万吨

80/

160万元

160万元

4

秸秆基料化利用

0.5万吨

100/

50万元

50万元

5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

2

80万元/

160万元

160万元

6

秸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建设、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25万元

25万元

25万元

合计

 

1110

1110

五、项目补贴程序

    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乡共同组成的验收组或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

六、进度安排

2022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镇平县2022年农作

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2022年7月1日-11月30日,项目实施完成阶段。

2022年12月1日-12月30日,项目验收阶段。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0日,项目总结阶段。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和项目推进工作。

完善政策措施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建立完善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扶持政策,加大县财政及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

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明确责任分工相关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专班,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推进实施和总结评价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统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有效衔接,全程监督指导项目推进,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

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央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按计划、程序、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项目实施单位要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提高资金使用的公信力。

强化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成立专项督查组,逐个分包乡镇,对项目的组织推动、管理、进度、效果等全程跟踪督导,并做好技术指导,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镇平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黄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县政府副县长

 员:黄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同万  县财政局局长

          王士奇  县审计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各项目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许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经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办:县农业农村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