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镇平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8日
镇平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新成效。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发展绿色循环农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等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设为保障,以产业提升为方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打造一批全域全量利用的典型样板和产业化发展的典型模式,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高效利用机制,引导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壮大市场主体,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2.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在全县范围内整体推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3.多元利用、农用优先。按照“先农后工、先饲后肥”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4.疏堵结合、以禁促用。通过强力推进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不断提高全社会秸秆资源利用意识和综合利用规模。
(三)工作目标
以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022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5%以上,全县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秸秆利用市场化主体进一步壮大,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更加优化。
二、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1.秸秆肥料化利用。以实施农作物秸秆深耕还田,同时增施腐熟剂为重点,拟计划在侯集镇、贾宋镇、杨营镇、马庄乡、安字营镇、彭营镇、枣园镇、张林镇、晁陂镇、曲屯镇、卢医镇、高丘镇等12个乡镇开展秸秆深耕还田肥料化利用。相关乡镇要以60万亩“想念农场”建设为依托,集中连片,实施项目建设,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调动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生产主体参与秸秆还田的积极性,达到改善土壤团粒结构,促进耕地地力提升。
2.秸秆饲料化利用。在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合作社等开展秸秆青(黄)贮、膨化等技术普及应用,推进秸秆饲料深加工和高效利用,促进全县畜牧业发展。
3.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秸秆发电等技术。以现有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和周边县市秸秆发电厂为依托,加强秸秆供需衔接,充分发挥秸秆转化利用能力。
4.秸秆基料化利用。利用秸秆生产草腐菌,带动食用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生态平衡。
5.秸秆清运收储。坚持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原则,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培育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化收储组织、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
6.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宣传普及,营造秸秆利用良好宣传氛围,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良好做法,打造秸秆综合利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
三、项目建设内容
1.以土地相对集中的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为依托,集中连片,开展秸秆机械化粉碎深耕还田+增施秸秆腐熟剂,计划实施面积7万亩;
2.对秸秆进行青(黄)贮的肉(奶)牛、肉羊养殖企业按秸秆青(黄)储量进行补贴,计划补贴3万吨;
3.对秸秆清运收储企业按秸秆清运收储量进行补贴,计划补贴2万吨;
4.以现有食用菌种植基地为依托,充分增加食用菌综合利用量,提高基料化综合利用率,计划补贴0.5万吨。
5、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2个(每处示范面积不少1000亩,每处建立一个秸秆离田腐熟肥料化利用示范点);
6.建立健全秸秆利用综合评价体系,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四、项目资金使用和补贴标准
(一)资金使用方向
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10万元主要用于:
1.秸秆粉碎深耕还田+增施秸秆腐熟剂(所有参与作业设备必须装配在线监测装置);
2.秸秆饲料化补贴;
3.秸秆清运收储补贴;
4.秸秆基料化利用补贴;
5.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建设;
6.建立秸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及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7.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二)补贴标准
1.秸秆机械粉碎深耕还田+秸秆腐熟剂7万亩,其中:秸秆粉碎深耕还田每亩补贴60元,根据服务需求,不足部分由服务对象自筹;秸秆腐熟剂每亩用量2公斤,补贴15元;小计补贴资金525万元;
乡 镇 |
秸秆粉碎深耕还田 |
秸秆腐熟剂 |
合 计 (万元) | |||
面 积 (万亩)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金额(万元) |
数 量 (公斤/亩) |
金 额 (万元) | ||
侯集镇 |
0.6 |
60 |
36 |
2 |
9 |
|
贾宋镇 |
0.6 |
60 |
36 |
2 |
9 |
|
杨营镇 |
0.6 |
60 |
36 |
2 |
9 |
|
马庄乡 |
0.6 |
60 |
36 |
2 |
9 |
|
安字营镇 |
0.6 |
60 |
36 |
2 |
9 |
|
彭营镇 |
0.6 |
60 |
36 |
2 |
9 |
|
枣园镇 |
0.6 |
60 |
36 |
2 |
9 |
|
曲屯镇 |
0.5 |
60 |
30 |
2 |
7.5 |
|
晁陂镇 |
0.5 |
60 |
30 |
2 |
7.5 |
|
卢医镇 |
0.5 |
60 |
30 |
2 |
7.5 |
|
高丘镇 |
0.5 |
60 |
30 |
2 |
7.5 |
|
张林镇 |
0.8 |
60 |
48 |
2 |
12 |
|
合 计 |
7 |
|
420 |
|
105 |
525 |
2、对秸秆进行青(黄)贮的肉(奶)牛、肉羊养殖企业按秸秆青(黄)储量饲料化补贴3万吨。其中对利用夏季干贮的秸秆每吨补贴100元,补贴数量1万吨;对利用秋季青(黄)贮的秸秆每吨补贴45元,补贴数量2万吨。小计补贴190万元;
3.秸秆清运收储补贴2万吨,每吨补贴80元,小计补贴160万元;
4.秸秆基料化利用补贴0.5万吨,每吨补贴100元,补贴50万元。
5.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2处,每处补贴80万元,(含秸秆离田腐熟肥料化利用示范点2处,每处补助10万元)小计补贴160万元;
6.秸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建设、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费用25万元。
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序号 |
补贴项目名称 |
数 量 |
补贴标准 |
小 计 |
合 计 |
1 |
秸秆机械粉碎 还田 |
7万亩 |
60元/亩 |
420万元 |
525万元 |
秸秆腐熟剂 |
7万亩 |
15元/亩 |
105万元 | ||
2 |
秸秆饲料化 |
1万吨 |
100元/吨 |
100万元 |
190万元 |
2万吨 |
45元/吨 |
90万元 | |||
3 |
秸秆清运收储 |
2万吨 |
80元/吨 |
160万元 |
160万元 |
4 |
秸秆基料化利用 |
0.5万吨 |
100元/吨 |
50万元 |
50万元 |
5 |
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展示基地 |
2处 |
80万元/处 |
160万元 |
160万元 |
6 |
秸秆综合利用评价体系建设、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培训 |
|
25万元 |
25万元 |
25万元 |
合计 |
|
1110 |
1110 |
五、项目补贴程序
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乡共同组成的验收组或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
六、进度安排
2022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镇平县2022年农作
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备案。
2022年7月1日-11月30日,项目实施完成阶段。
2022年12月1日-12月30日,项目验收阶段。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0日,项目总结阶段。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和项目推进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方式、不同途径,建立完善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好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完善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扶持政策,加大县财政及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融资机制。
(三)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采取面向基层、贴近农民、生动活泼的形式,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典型经验和做法,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四)明确责任分工。相关乡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专班,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推进实施和总结评价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统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有效衔接,全程监督指导项目推进,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
(五)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央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按计划、程序、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项目实施单位要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过程在阳光下进行,提高资金使用的公信力。
(六)强化督导检查。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成立专项督查组,逐个分包乡镇,对项目的组织推动、管理、进度、效果等全程跟踪督导,并做好技术指导,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镇平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 静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松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 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同万 县财政局局长
王士奇 县审计局局长
许 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各项目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许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经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办:县农业农村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