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资产入驻类项目
1.土地奖补。项目用地出让年期按照弹性出让年限20年办理。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亩均税收达11万元以上的项目,县财政对地价每亩12万元以上部分,安排等额资金予以奖补;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年亩均税收达15万元以上的项目,县财政对地价每亩10万元以上部分,安排等额资金予以奖补。
2.税收奖补。自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内参照税收贡献进行奖补,其中前三年对年亩均税收超过11万元部分的地方所得按100%标准奖补,后两年按50%标准奖补。
3.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办法制定支持政策。
4.成立工作专班,对入驻项目开展保姆式服务。包括公司注册、联审联批、融资服务、招服务等。
5.给予镇平市民待遇,享受优质教育、医疗绿色通道、社保等服务保障。
二、轻资产入驻项目
1.房租补贴。对年生产经营性税收达到200元/m2的项目,第一年租金以奖补形式全额返还,后两年租金以奖补形式返还50%。
2.税收奖补。五年内参照税收贡献,对年生产经营性税收超过200元/m2部分的地万所得按50%标准奖补。
3.重大项目有轻资产入驻需求的,按照“一事一议”办法制定支持政策。
4.成立工作专班,对入驻项目开展保姆式服务。包括公司注册、联审联批、融资服务、招工服务等。
5.给予镇平市民待遇,享受优质教育、医疗绿色通道、社保等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