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背景
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要指示,践行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河南省省委“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之一,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9号)的重要内容。
二、政策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9号)
2.南阳市深改办、卫健委、医保局《关于印发南阳市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台账的通知》(宛卫〔2021〕138号)
3.《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豫卫基层〔2020〕11号)
4.《镇平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镇政办〔2021〕20号)
三、目标任务
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通过乡村卫生一体化改革,实现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准入退出、财务、药械、业务、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管理,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持稳定、健全、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逐步落实基层首诊制度、分级诊疗制度等改革政策打好基础。
(一)科学规划设置
1.合理设置机构。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公益性乡镇(中心)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公有产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实行统一管理,履行对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职责。
2.合理设置村医岗位。制定村医岗位设置方案,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设置1-1.2个村医岗位。
(二)实行统一管理
1.统一人员管理。
2.统一财务管理,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3.统一药械管理。
4.统一业务管理。
5.统一准入退出管理。
6.统一绩效考核。
(三)实施标准化建设
1.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
(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加强乡村医生培训。
2.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