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镇平县城市更新改造步伐,改善城南杨营片区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升县城的整体形象,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改造推行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宛政〔2015〕52号)、《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2017〕4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镇平县人民政府拟对城南杨营片区进行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镇平县国有平台公司,现对参与社会资本方组织公开招商,公告如下:
一、报名阶段
(一)报名参改企业资格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具有统一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已开发成功项目业绩资料。
3、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资金保障和融资能力,并提供银行证明。
4、具有项目独立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成功案例,并提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意向参改企业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信誉等级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7、报名意向参改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前,须提交《项目改造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份。
8、报名意向参改企业在报名结束前向县政府指定账户足额缴纳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二)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承诺
1、无非法集资不良记录。
2、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无被列入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地址:镇平县城市更新工作指挥部(府前街原镇平宾馆贵宾楼205)
联系人:黄 晓
联系电话:0377-65963518
(六)意向参改企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前到镇平县城市更新工作指挥部领取项目招商文件;意向参改企业在足额缴纳保证金,提供相关资料,填写投资意向表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审查阶段(2022年5月10日开始审查)
意向参改企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前报送《项目改造方案》、《项目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等各项资料,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部分行业专家组成招商审查小组,由镇平县城市更新工作指挥部牵头组织招商审查小组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城市更新改造的总体要求和所有资料进行综合审查、充分论证,并发表各自意见;由招商审查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意向参改企业。
三、确定阶段
镇平县城市更新工作指挥部根据招商审查小组审查意见,上报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参改企业,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结果。
参改企业接到通知后3日内与县政府签订《项目框架协议书》,框架协议签订后10日内在镇平县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项目公司。15日内缴纳拆迁安置资金总额的50%到县政府指定账户,封闭运行;后续资金按更新改造进度和政府要求及时到位参改企业承诺缴纳资金为自有资金。
四、其他
1、本次招商意向参改企业自行考察,项目相关资料与镇平县城市更新改造指挥部对接收集。
2、本次招商意向参改企业提供的资料、方案费用自理。
3、未选定的企业在结果公布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
4、本次招商公告、招商结果在镇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5、本次招商活动由镇平县城市更新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