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招商服务中心关于征求《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意见的
公告
为充分调动全县企业以产业链招商工作的积极性,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企业规模,加快工业立县、兴工强县步伐,现将《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2月16日前反馈至镇平县招商服务中心办公室。提交意见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通讯地址:镇平县招商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7-65670977
镇平县招商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6日
附件:《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
为充分调动全县企业以产业链招商工作的积极性,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企业规模,加快工业立县、兴工强县步伐,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镇平人建设新镇平”战略为指导,以“132”产业发展为重点,坚持“项目为王、产业为先、工业为主、制造业为重”工作理念,借助企业的信息渠道、商务渠道、人脉资源,进行广泛的招商宣传推介、信息搜集、接洽项目,深入开展以商招商、以企引企活动,不断拓宽引资渠道,补强工业经济短板,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切实为争创全省30强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
二、重点方向
1.三类500强企业、央企、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
2.企业上下游和配套协作产业;
3.总部经济型企业或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4.专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三、工作目标
鼓励全县各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简称企业引资人)围绕我县重点发展的“绿色新型建材、食品加工、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智能设备制造、玉文化、医药健康、静脉循环”等产业大力开展以商招商活动,力争通过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延链、补链、强链,实现产业链招商新突破。每个企业原则上每年向县推介投资类项目信息4个以上,引进投资额超亿元项目1个以上。
四、奖励激励
从2022年起,对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取得成效的企业进行奖励。
(一)工作经费奖。企业引资人每引进投产一个固定资产(以在我县取得的建筑业增值税发票及设备发票等其他固定资产发票为准,下同)投资1-5亿元(含1亿元,下同)、5-20亿元、20-50亿元、50亿元以上项目,分别奖励工作经费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分两次兑现:项目投产后,兑现30%奖励;项目达产后,再兑现70%奖励。
(二)科研基金奖。县财政按新引进项目税收地方所得的5%比例预算专项科研基金,奖补项目引进企业科研技改费用。
(三)竞赛活动排名奖。每年以企业为单位按照引进项目数量、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指标进行排序,排序前三名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四)星级企业评定加分奖。每年对竞赛活动排序前三名企业分别在星级企业考核评定中加5分、3分、2分,其他有以商招商实效的企业加1分。
(五)奖励程序
1.登记。引进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后,由企业引资人到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招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
2.审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查看后,召集产聚委、发改、科工、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奖励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报县政府研究认定后以正式文件确认奖励资金。
3.发放。经县政府正式确定的奖金,由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予以拨付。
4.纳税。引资人领取奖金后,应主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街道)、产聚委、玉管委、科工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各自职能分别筛选包装招商项目、编制投资环境、相关政策宣传手册,采取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做好以商招商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和利用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及人脉资源优势,深入推进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工作,营造以商招商的浓厚氛围。
(二)各企业牢固树立“镇平是我家,镇平发展我有份;我是镇平人,镇平发展我有责”的责任意识,围绕“镇平人建设新镇平”战略,以首届创新创业大会为契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扩大朋友圈,围绕自身上下游和配套协作方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以内引外,拉长产业链条,着力招引大项目、好项目落地镇平,形成产业集聚,壮大产业集群,推动镇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靠前服务,集中力量解决项目洽谈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金融服务中心积极为企业与县内各金融机构牵线搭桥,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信用资金支持,努力推动洽谈项目签约落地。
(四)由县招商服务中心牵头,以县产聚委、发改、科工、商务、财政、环保、自然资源、税务、规划等单位业务骨干为主做好项目预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组建第三方评审团参与预审,切实对引进项目按产业分类做好项目预审,严格把关提升招商项目质量。
(五)对引进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每个项目明确一名县级领导牵头成立服务专班,专班对项目手续办理、开工建设、投产运营各环节包保到底,全力保障、全周期服务,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落地、快见效。
镇平县招商服务中心
关于《关于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为充分调动全县企业围绕县重点发展产业及自身上下游和配套协作方开展以商招商、以企引企的积极性,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企业规模,实现工业强县目标,特制订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
一、起草依据
全年、全员、全产业链招商工作要求。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重点方向
重点招引三类500强企业、央企、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企业上下游和配套协作产业;总部经济型企业或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专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二)具体工作目标
鼓励全县各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简称企业引资人)围绕我县重点发展的“132”产业大力开展以商招商活动,力争通过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延链、补链、强链,实现产业链招商、专家招商新突破。原则上每个企业每年向县推介投资类项目信息4个以上,引进投资额超亿元项目1个以上。
(三)工作组织
1、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单位等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各自职能分别筛选包装招商项目、编制投资环境、相关政策宣传手册,采取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做好以商招商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和利用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及人脉资源优势,深入开展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工作,营造以商招商的浓厚氛围。
2、各企业要牢固树立“镇平是我家,镇平发展我有份;我是镇平人,镇平发展我有责”的责任意识,围绕“镇平人建设新镇平”战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扩大朋友圈,围绕自身上下游和配套协作方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以内引外,拉长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聚,壮大产业集群,推动镇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县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靠前服务,集中力量解决项目洽谈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金融服务中心要积极为企业与县内各金融机构牵线搭桥,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信用资金支持,努力推动洽谈项目签约落地。
4、由县招商服务中心牵头,以相关单位业务骨干为主做好项目预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组建第三方评审团参与预审,切实对引进项目按产业分类做好项目预审,严格把关提升招商项目质量。
(四)保障措施
1、项目用地优先保障;
2、每个项目均明确一名县级领导负责,全程协调服务。
(五)奖励激励
从2022年起,对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取得成效的企业进行奖励。
1、工作经费奖。企业引资人每引进投产一个固定资产(以在我县取得的建筑业增值税发票及设备发票等其他固定资产发票为准,下同)投资1-5亿元(含1亿元,下同)、5-20亿元、20-50亿元、50亿元以上项目,分别奖励工作经费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兑现分两次进行:项目投产后,兑现30%奖励;项目达产后,再兑现70%奖励。
2、科研基金奖。县财政按新引进项目税收地方所得的5%比例预算专项科研基金,奖补项目引进企业科研技改费用。
3、竞赛活动排名奖。每年以企业为单位按照引进项目数量、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指标进行排序,排序前三名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4、星级企业评定加分奖。每年对竞赛活动排序前三名企业分别在星级企业考核评定中加5分、3分、2分,其他有以商招商实效的企业加1分。
5、奖励程序
(1)登记。引进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后,由企业引资人到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招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
(2)审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查看后,召集产聚委、发改、科工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奖励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报县政府研究认定后以正式文件确认奖励资金。
(3)发放。经县政府正式确定的奖金,由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予以拨付。
一、《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重点方向;
3、工作目标;
4、奖励激励;
5、奖励程序;
6、组织实施。
(二)解读材料形式
《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解读材料以文字形式制作。
(三)解读渠道
镇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
二、《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解读材料
(一)我县制定《深入开展以商招商竞赛活动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为充分调动全县企业以产业链招商工作的积极性,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企业规模,加快工业立县、兴工强县步伐。
(二)重点方向?
1.三类500强企业、央企、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
2.企业上下游和配套协作产业;
3.总部经济型企业或研发中心、技术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4.专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三)工作目标?
鼓励全县各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及驻外商(协)会(简称企业引资人),围绕我县重点发展的“绿色新型建材、食品加工、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智能设备制造、玉文化、医药健康、静脉循环”等产业大力开展以商招商活动,力争通过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延链、补链、强链,实现产业链招商新突破。每个企业原则上每年向县推介投资类项目信息4个以上,引进投资额超亿元项目1个以上。
(四)奖励激励?
(一)工作经费奖。企业引资人每引进投产一个固定资产(以在我县取得的建筑业增值税发票及设备发票等其他固定资产发票为准,下同)投资1-5亿元(含1亿元,下同)、5-20亿元、20-50亿元、50亿元以上项目,分别奖励工作经费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分两次兑现:项目投产后,兑现30%奖励;项目达产后,再兑现70%奖励。
(二)科研基金奖。县财政按新引进项目税收地方所得的5%比例预算专项科研基金,奖补项目引进企业科研技改费用。
(三)竞赛活动排名奖。每年以企业为单位按照引进项目数量、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指标进行排序,排序前三名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四)星级企业评定加分奖。每年对竞赛活动排序前三名企业分别在星级企业考核评定中加5分、3分、2分,其他有以商招商实效的企业加1分。
(五)奖励程序?
1.登记。引进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后,由企业引资人到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招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
2.审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查看后,召集产聚委、发改、科工、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奖励的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报县政府研究认定后以正式文件确认奖励资金。
3.发放。经县政府正式确定的奖金,由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予以拨付。
4.纳税。引资人领取奖金后,应主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街道)、产聚委、玉管委、科工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服务中心、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各自职能分别筛选包装招商项目、编制投资环境、相关政策宣传手册,采取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做好以商招商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和利用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及人脉资源优势,深入推进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工作,营造以商招商的浓厚氛围。
(二)各企业牢固树立“镇平是我家,镇平发展我有份;我是镇平人,镇平发展我有责”的责任意识,围绕“镇平人建设新镇平”战略,以首届创新创业大会为契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扩大朋友圈,围绕自身上下游和配套协作方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以内引外,拉长产业链条,着力招引大项目、好项目落地镇平,形成产业集聚,壮大产业集群,推动镇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靠前服务,集中力量解决项目洽谈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金融服务中心积极为企业与县内各金融机构牵线搭桥,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信用资金支持,努力推动洽谈项目签约落地。
(四)由县招商服务中心牵头,以县产聚委、发改、科工、商务、财政、环保、自然资源、税务、规划等单位业务骨干为主做好项目预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科研院校专家学者组建第三方评审团参与预审,切实对引进项目按产业分类做好项目预审,严格把关提升招商项目质量。
(五)对引进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每个项目明确一名县级领导牵头成立服务专班,专班对项目手续办理、开工建设、投产运营各环节包保到底,全力保障、全周期服务,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落地、快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