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决策机制和体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平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组成通知如下:
组 长:艾进德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黄 静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赵凌辉 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安进巅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世奇 县财政局局长
王世雄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超平 县审计局局长
温金玺 县发改委主任
陈同万 县水利局局长
王哲渠 县教体局局长
吴 鹏 县卫健委主任
王 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磊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肖 实 县科工局局长
王世亮 县供销社主任
王景生 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吴世斗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晓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清武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刘东建 县国资服务中心主任
高 云 县商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世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东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镇平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2021年1月5日
附 件
镇平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国资领导小组)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执行力,特明确如下职责:
一、县国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国资领导小组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议事决策专门机构,议事形式分为全体成员会议和组长会议两种。
1.县国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主要审议决策事项
(1)审议批准拟颁布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机制改革等重大政策与措施;
(2)审议批准全县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计划;
(3)审议批准全县国有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和目标;
(4)审议批准全县国有企业重大改革和重组方案;
(5)审议决定需要提交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2.县国资领导小组组长会议主要审议决策事项
(1)审议批准全县国有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
(2)审议批准全县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或者其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
(3)审议批准全县国有企业重大投资和重大担保事项;
(4)审议批准全县国有企业重大融资方案;
(5)审议批准全县国有企业经营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方案;
(6)审议批准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7)审议批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重大资产处置;
(8)审议决定全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
(9)审议决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10)审议决定需要提交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二、县国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县国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组长会议审议事项的初审工作;
2.负责县国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组长会议的筹备工作;
3.负责县国资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4.负责县国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组长会议审议批准或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5.负责县国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