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镇平县信用乡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10日
镇平县信用乡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和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引入金融活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银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农商银行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信用企业”评价工作。计划利用3年时间在我县建成比较完善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构建我县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以“玉乡e贷”平台为依托快速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加快“乡村振兴贷”等线上贷款产品的研发,快速推进小额信用贷款数字化转型,有效解决群众及涉农企业贷款难、贷款慢、贷款贵的问题,激活农村经济活力。
二、创建目标
(一)至2023年末,全面完成县域内1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410个行政村的村民(居民)数据采集和信用评定工作。实现客户信息采集覆盖面90%以上、信用户达到80%、信用村(社区)达到70%、信用乡镇(街道)达到60%。
(二)建立涵盖县域内农户、个体工商户、涉农主体等在内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系统建立数据管户理念,强化数据运用,引领农业农村发展转型升级,力争在数据采集、管理和应用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三)对县域内农户、个体工商户评级授信户不低于总户数的20%,坚持小额农户贷款优先、涉农主体贷款优先、产业项目贷款优先的“三优先”原则,至2023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不低于20亿元。
三、创建标准
(一)信用户(含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评选基本条件
1.辖区内的村民(居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邻里关系好、家庭和睦、群众反映好。
2.从事一、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3.诚实守信、资信状况良好、承贷和偿还能力强,无债务纠纷,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银行无不良贷款、无欠息。
4.中共党员、当地经济产业带头人、群众公认度高的村干部及乡贤等可优先评定、酌情加分。
(二)信用村(社区)评选基本条件
1.信用户占全村(社区)总户数的60%以上,信用环境良好,按期归还贷款占全部到期贷款的95%以上,村民(居民)贷款不良率不高于3%。
2.村民(居民)无违规上访及恶意上访现象。
3.邻里关系和谐,民风淳朴,子女孝敬父母,父母关爱孩子。
4.村民(居民)三年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村(社区)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5.村容村貌(社区面容)整齐、干净,有垃圾处理机制、健身器材、村民(居民)活动广场建设到位。
6.脱贫效果得到巩固,无返贫现象发生。
7.村民(居民)子女入学率、升学率稳步提高,重视教育事业。
8.村内有明晰的支柱产业,可优先评定、酌情加分。
9.村(社区)两委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积极配合银行机构组织清收不良贷款;村(社区)、村级合作社、协会等组织没有逃废债务的行为。
(三)信用乡镇(街道)评选基本条件
1.乡镇(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支持清收不良贷款,积极宣传倡导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风尚。
2.乡镇(街道)对信用环境创建工作重视,创建活动有组织、有规划、有措施,并有良好效果。
3.信用村(社区)占所有行政村总数的70%以上,按期归还贷款占全部到期贷款的94%以上,村民(居民)贷款不良率不高于4%。
4.镇直单位、村(社区)、村级合作社、协会等组织及辖区内的村民(居民),支持农商银行工作,信用意识强,没有逃废债务的行为。
5.辖内企业无偷税漏税现象,百姓安居乐业、干净整齐、民风淳朴、邻里和谐、主街道规划整齐干净。
(四)信用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社一体合作社)评选基本条件
1.企业的资产经营规模,根据有关规定符合小微企业标准。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满一年及以上。
3.纳税必须满一年,有前一年不间断纳税证明,且纳税等级不低于B级。
4.企业、法人及股东征信良好,无不良余额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5.有正常业务往来账户流水。
6.对外法律诉讼无败诉。
7.及时发放员工工资无拖欠工资现象。
8.企业有正常缴纳水电气费票据。
9.企业经营环境良好无负面影响。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我县信用乡村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长艾进德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黄静、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刁晓英、副县长梁献普、副县长梁其武为副组长,县发改委、金融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镇平农商银行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用乡村体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金融服务中心、镇平农商银行等有关负责同志,组建专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平农商银行。各乡镇(街道)要于3月15日前成立本级信用乡村体系创建办公室,乡镇长任组长,镇平农商银行各支行参与,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村(社区)成立创建小组,由各村党员干部及当地镇平农商银行支行员工共同组建,小组成员不低于3人,主要负责村民(居民)信息的整理筛选核实上报、县内群众的走访、外出经商务工群众的联络、“玉乡e贷”线上平台的推广等。逐级签订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开展信用评定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县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一是主动与镇平农商银行对接,实现涉农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我县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与镇平农商银行共同开展送戏下乡、送科技下乡、送知识下乡等活动。三是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信用评定,大力推广“玉乡e贷”数字金融平台,确保下载申请覆盖面达到100%。四是坚持从本单位的诚信建设入手,积极清理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拖欠银行的贷款,制定和落实偿债计划,积极清欠还贷。
2.乡镇(街道)创建办工作职责
一是主动与镇平农商银行对接,实现涉农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我县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安排部署辖内各行政村(社区)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镇平农商银行各支行员工和村两委工作人员及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玉乡e贷”推广等信用评定工作,确保信用评定各项工作的实施落地。三是加强信用评定工作的指导、督促、考核,对本乡镇的信用评定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和成效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积极倡导“讲信用、讲诚信” 的良好社会风尚,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帮助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积极清欠还贷。
3.镇平农商银行工作职责
一是积极开展数字化普惠金融,以“玉乡e贷”平台为依托积极研发支持乡村振兴线上信用贷款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二是建设我县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对全县的群众和企业信息进行搜集、加工和整理,开发数据信息价值,全力支持乡村振兴。三是拟定“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信用企业”评定标准,积极开展信用评定工作,在全县开展群众信息采集、“玉乡e贷”推广等工作,实现信息采集线上化、信用评定系统化、评定结果可视化。四是大力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工作的意义和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快不良贷款的清收,维护县域正常的信用秩序。五是为群众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存取款、电子银行、支付结算等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掌握村民(居民)贷款等金融需求,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金融支持。六是要不断完善“玉乡e贷”平台功能,上线信用积分功能,实现群众信用积分等级管理,并确定不同等级客户相对应的优惠金融政策、生活服务等。
五、信用评定流程
(一)信用户评定流程
1.信用户评定步骤
主要包括:村(社区)创建小组整理村民(居民)信息资料并筛选上报→系统自动评级→逐户走访及线上联络→定期回访等。
(1)村(社区)创建小组整理村民(居民)信息资料并筛选上报。
村(社区)创建小组要以现有群众信息为基础,逐户了解村民(居民)的家庭资产负债情况、收入、生产经营情况、信誉状况、资信状况等综合情况,收集村民(居民)信息资料并逐项进行核实。对整理出的村民(居民)信息档案逐项进行勾选,剔除不符合的村民(居民)信息资料,筛选出白名单客户信息资料确保无误后提交至乡镇(街道)创建办。
(2)系统自动评级
村民(居民)信息数据库逐步完善后,由系统自动通过获取到的村民(居民)信息进行信用评定,确定信用等级。
(3)逐户走访及线上联络
村(社区)创建小组要逐户进行走访,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渠道与外出经商务工群众联系,引导群众通过“玉乡e贷”平台查看信用评级结果及核定的贷款限额、了解惠农金融政策并线上办理贷款业务等,并对评定为信用户的家庭张贴“信用户”标识。
(4)定期回访
村级(社区)创建小组要定期进行回访,及时丰富和更新群众信息档案,定期开展各种活动持续提升影响力,利用节假日等外出人员返乡高峰再次进行走访,逐步缩小未评级群众的范围。
2.准入退出机制
(1)群众对评定结果不满意,可向村(社区)创建小组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并现场核实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可为其更改评定结果。
(2)信用户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一次评定原则上保持1年,群众可根据自身情况期间主动申请变更评定结果,一个月一户只允许提交一次。
(3)客户信息数据每月进行一次数据更新,信用户的评级依据数据情况同步更新,不达标的信用户自动退出。
3.优惠条件
被评选为信用户的家庭,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通过“玉乡e贷”系统线上申请使用镇平农商银行小额信用贷款。
(二)信用村(社区)评定流程
1.信用村(社区)评定步骤
主要步骤包括:村(社区)创建小组申请→乡镇(街道)创建办初评→县创建办复评→授牌
(1)村(社区)创建小组申请
由系统自动评定,待信用户数量达到标准后即可参与信用村(社区)的评定。村级(社区)创建小组向乡镇(街道)创建办进行申请。
(2)乡镇(街道)创建办初评
乡镇(街道)创建办对待评定信用村(社区)的经济生产情况、贷款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上访、居民信用情况、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核实,达标后即可通过初评。
(3)县创建办复评
县创建办对待评定信用村(社区)的各项情况进行核实,达标后即可通过复评。
(4)授牌
通过信用村(社区)复评的进行授牌,未通过的村(社区)则由乡镇(街道)创建办告知原因,并帮助其制定提升信用措施。
2.准入退出机制
(1)信用村(社区)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一次评定原则上保持1年。
(2)根据每月的客户信息数据更新后信用户的准入退出情况进行自动更新,若未达标将退出信用村(社区)。
3.优惠条件
(1)被评为信用村(社区)辖内的信用户家庭成员在使用镇平农商银行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享受10%的利率优惠。
(2)被评为信用村(社区)可享受镇平农商银行提供的1万元惠农资金奖励。
(三)信用乡镇(街道)评定流程
1.信用乡镇(街道)评定步骤
主要步骤包括:乡镇(街道)创建办自评→县创建办复评→授牌
(1)乡镇(街道)创建办自评
由系统自动评定,待信用村(社区)数量达到标准后即可参与信用乡镇(街道)的评定,并向县创建办提交申请。
(2)县创建办复评
县创建办对提交信用乡镇(街道)申请的各项情况进行核实,达标后即可通过复评。
(3)授牌
对通过信用乡镇(街道)评定的乡镇(街道)进行授牌,未通过的则由县创建办告知原因,并帮助其制定提升信用措施。
2.准入退出机制
(1)信用镇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一次评定原则上保持1年。
(2)根据每月的客户信息数据更新后信用村(社区)的准入退出情况进行自动更新,若未达标将退出信用乡镇(街道)。
3.优惠条件
(1)被评为信用乡镇(街道)辖内的信用户家庭成员在使用镇平农商银行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享受15%的利率优惠。
(2)被评为信用乡镇(街道)可享受镇平农商银行提供的5万元惠农资金奖励。
(四)信用企业评定流程
1.信用企业评定步骤
主要步骤包括:企业自评→乡镇(街道)创建办初评→县创建办评定→授牌
(1)企业自评
由企业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自评,达标后向乡镇(街道)创建办进行申请。
(2)乡镇(街道)创建办初评
乡镇(街道)创建办对辖内企业的申请各项情况进行核实,汇总整理后报县创建办。
(3)县创建办评定
县创建办根据企业的资产规模情况、经营纳税情况、存贷款情况、诉讼情况、员工工资发放、水电煤气缴纳情况等进行核实后确定。
(4)授牌
对通过信用企业评定的企业进行授牌,未通过的则由县创建办告知原因,并帮助其制定提升信用措施。
2.准入退出机制
每年进行复审,企业各项指标与初评持平或上升继续享受各项金融服务优惠政策,企业各项指标较初评下降自动退出信用企业名单。
3.优惠条件
被评选为信用企业的经营主体在使用镇平农商银行的贷款时可享受相应的利率优惠。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尽快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创建组织,扎实做好信用乡村体系创建工作,构建镇平县域内良好的诚信体系。
(二)加强联动,快速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与镇平农商银行进一步加强联动,全力配合镇平农商银行清欠不良贷款,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的行为;每个行政村(社区)要明确专人与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入户走访,建立和完善村民(居民)信用档案,快速推进信用乡村体系建设进度。
(三)提质增效,确保评选质量。要严格按照“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信用企业”评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维护镇平农商银行经营自主权,由镇平农商银行依法自主审查和批准发放贷款。各级创建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加强质效评估,确保评选质量。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