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
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教体局对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审核检查。在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南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评估细则进行量化考评,初步认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的基础上,2020年12月,教体局组织年度审核复查小组,对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认定为合格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复查认定,最终确定合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24所、幼儿园162所、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24所。现予以公布。
对年度审核检查确定为合格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及文化课类校外培训机构,县教体局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示并核发办学许可证,准予其2021年春期继续招生办学,纳入中心学校的常规管理,享受政府对民办学校的各项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充分利用年检的引导作用和动态化管理办法,继续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督查指导,使辖区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效益得到更大的改善和提高,为镇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镇平县民办学校(幼儿园)2020年度审核结果
2 镇平县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度审核检查结果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