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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的报告(村集体经济)
来源: 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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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的报告

 

镇平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河南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农〔2018〕130号)等文件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本年度选取2020年镇平县脱贫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现将2020年镇平县脱贫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是2020年镇平县脱贫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促进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项目实施依据

镇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呈报2020年镇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的报告》(镇脱贫组202025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

2020年镇平县脱贫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为县域91个脱贫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注资50万元,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镇平县惠民富农农业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合社)签订增资协议,县联合社与河南想念粮食有限公司签订粮食购销合同,年收益不低于10%。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21年镇平县脱贫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总投资4550万元。

(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根据镇平县农业局报送的佐证材料,以及绩效评价工作组查看相结合,2020年镇平县脱贫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向91个脱贫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注资50万元,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镇平县惠民富农农业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合社)签订增资协议,县联合社与河南想念粮食有限公司签订粮食购销合同,年收益不低于10%。

(三)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2020年镇平县脱贫村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总投资4550万元,91个脱贫村预计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55万元,三年共计增收1365万元。该项目的实施,为镇平县探索出一条“龙头企业带动+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持”的资本运营带动生产经营模式,使项目所在地村级集体经济形成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持续有效的增长机制。

社会效益:促进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效。

三、评价结果

经过分析责任单位镇平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部门调研等方式,评价结论如下:“2020年镇平县脱贫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解决了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问题,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通过差异化分配激励了脱贫群众自身发展动力,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基础。

按照“优、良、中、差”绩效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评价属于结果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认为“2020年镇平县脱贫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四、评价结果运用

根据2020年镇平县脱贫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建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安排2021年度衔接资金项目时,对农业农村局负责的项目优先安、优先项目批复、优先资金使用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特此报告

2020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的报告(村集体经济).pdf 

 

镇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镇平县财政局

                                                                                                               202117